新利虹:公告本公司接獲荷蘭商皇家飛利浦公司向新竹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01-22 17:41
第二條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聲請人:荷蘭商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新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新竹地方法院
相關文書案號:102年司促字第581號
2.事實發生日:102/01/2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荷蘭商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於102年1月11向新竹地方法院
聲請支付指令。
本公司應支付荷蘭商皇家飛利浦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美金柒仟伍佰臺
拾伍萬壹仟貳佰零參元,及自支付指令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年息百分之二十計算之利息,並賠償督促程式費用新台幣伍佰元。
4.處理過程:
聲請人本件申請核發支付指令所本契約請求權,與智慧財產法院97年
度民專訴字第61號(請參閱本公司101年12月28日重大訊息)給付權利
金事件契約範圍核屬一致,依一事不再理原則,應不得重複請求,本
公司將由司法公開審理,以確保股東權益。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目前營運均維持正常
產生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己委託律師協助依法處理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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