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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季剛註冊沒過 黃文玲:應強化識別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灣之光吳季剛想回台以「MISS WU」為註冊商標卻失敗。有商務法律專長的台聯立委黃文玲就說,「MISS WU」字樣顯著性還不夠,如果放行過關,未來恐怕會有更多認定上的糾紛,她建議吳季剛可以強化「MISS WU」的符號識別。

(蕭照平報導)


台裔服裝設計師吳季剛,想回台以「MISS WU」為註冊商標卻失敗。專長在商務法律的台聯立委黃文玲表示,商標法要求商標辨識度要高,因此對比「MISS WU」的字樣,顯著性還不夠。

『商標法它當然需要顯著性、可分辨性的相關要件,因為「MISS WU」一般來講比較沒有顯著性,所以從商標法規定來看當然不能註冊成商標,就像卡車truck,也沒辦法註冊成商標,必須要配合圖案、LOGO,那「MISS WU」就比較有可能通過』

黃文玲也說,當然歡迎吳季剛回台註冊,但如果因為是吳季剛就刻意放行通過,未來恐怕會有更多糾紛。

『「MISS WU」可以過的話,那其他很多「MISS CHUNG」什麼的都可以過,那未來法律認定上,就會有很大的困難度』

黃文玲建議,商標必須要有明確的辨識性,這樣商標局會比較容易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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