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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使用者付費!傳未來ESM金援國 需投資分攤金援成本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2013-01-14 17:46


《金融時報》周日 (13日) 報導獲悉之歐元區草案內容,未來陷入金融困境,需要求助於歐洲救援基金免於銀行倒閉的歐洲各國,將必須共同分擔援助成本。


根據該報指出,自去 (2012) 年末尾起,歐洲各國財政官員間已開始研討此計畫,日後申請金援的歐元區國家,必須投資歐洲穩定機制 (European Stability Mechanism;ESM) 基金,或者對未來的可能損失做出擔保。

去年 6 月底,歐盟領袖同意開放 ESM 直接對銀行注入資金,減輕如西班牙和愛爾蘭等國家的負債重擔,在房地產市場泡沫破裂後,為了支撐金融體系不倒,此些國家政府積欠下龐大債務。

該分共達兩頁的歐盟委員會提議草案,將在 ESM 對危險銀行金援前,迫使有能力負擔的國家先行注入資金。

如果面臨破產危機的國家,需要銀行金援救助,該國依然需要對 ESM 擔保未來能夠取回資金。

媒體表示官員婉拒對此表示意見,只表示在 6 月才會做出最後決定,在此之前該分草案仍可能做出更改。

歐盟財長會議主席 Jean-Claude Juncker 上周表示,歐元區保持著危機反應能力,必須利用救援基金,對負債銀行機構注入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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