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布:離房產稅還很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23 10:41
我國不動產登記相關法規由來已久,早在2007年通過的物權法中,即專節規定了不動產登記制度。但對於具體細則的實施,直至2013年1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國土資源部承擔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並建立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后,才進入加速推進階段,經歷多次會議商討及公開征求意見后,中央於11月批復更名成立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12月22日,國務院發布第656號國務院令,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國不動產登記終於進入全面執行環節。
條例解讀:登記資訊保護嚴密,預計將在三年內完成
本次不動產登記,其限定的不動產對象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並明文列出了需要登記的九類權利,其中與房地產行業相關的有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等,可謂是涵蓋了房地產行業各個環節的不動產權利。
在資訊保護上,條例規定只有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關國家機關才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以此來看,未來不動產登記的公開資訊不會明確到個人,對於“房叔“、”房嬸“的監管將由相關部門依法執行;並且考慮到數據的保密性,未來房產稅、空置稅等頂層稅制改革的具體細則,或許也只能由小范圍的部門和特定專家學者商定。
在完成時間上,條例中對於尚未登記的不動產完成登記時間雖未確定,但從3月份不動產聯席首次會議商定結果來看,預計將在三年內完成,具體時間或將在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的細則中給出。
在數據庫建設上,雖然條例規定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資訊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並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資訊的實時共用。不動產登記資訊管理基礎平臺終於開始實施,但並沒說明資訊管理基礎平臺是否應具有 “按人查詢“、”按年限查詢“等分類查詢功能,與房屋交易、林地、海洋等方面的數據關聯也沒有做出具體要求,以此來看,數據庫的本身應用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行業影響:短期內不會對市場造成實質性的影響
鑒於不動產登記資訊,是房產稅等頂層調控機制出臺的重要數據基礎,因此業內有觀點認為不動產登記實施會加大存量房供應、抑制投資性需求,從而會平抑房價增速、甚至促成房價的下滑,但在我們看來卻並非如此:一方面,不動產登記制度將加速推進的一訊息,在今年年初即已明確宣布,面對可能到來的房產稅,今年一季度北京(樓盤)廣州(樓盤)等地也確實出現了高檔空置存量房加速出售的現象,對市場造成了一定沖擊,但歷經一年之后,其影響早已由市場所消化、平復;在投資性需求方面,面對已經趨緩的房價增速,以及限貸政策對於資金的抑制,雖然四季度市場成交量有所轉暖,但購房者還是較為冷靜,目前市場中的投資性需求也仍在低位。因此對於房地產市場而言,不論是從供應還是需求角度來說,不動產登記的出臺在短期內都很難會造成實質性的影響。
頂層機制:條例推行未提及房產稅,背后意義無需過多解讀
而就建立長效調控機制來說,不動產登記條例雖已出臺,但數據庫的自身建設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與住建部、農業、林業、海洋等各部門的資訊統一互動也存在著很多門檻;而目前的資訊共用和保護政策,雖然保護了個人資訊,但也使得相關稅種細則制定難以得到全社會的群策群力;並且最為關鍵的是,條例本身提出的建立資訊平臺方面,也僅僅是一次全國范圍的“居民財產登記”而已,而從條例發布前后的政府表態來看,也並未涉及到后續工作,諸如房產稅等頂層調控機制的推進等。正是基於以上種種原因,我們認為房地產稅制頂層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行業長效調控機制成行還有待時日,對於本次條例的出臺,也無需過多解讀,我們還是應該抱以一顆平常心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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