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肇事管線 中油仍堅持是榮化一家之責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4-12-19 13:05
高雄地檢署偵辦高雄氣爆案昨(18)偵結,認為肇事管線中油在23年來僅做過2次緊密電位檢測,不符合檢測要求。對此,中油今(19)日仍然堅稱,肇事管線屬於李長榮化工(1704-TW)所有,檢測及安全維護事項理應由榮化公司自行負責。
中油表示,現行法令規定並未要求業者執行管線緊密電位檢測作業,中油基於業者自主管理精神,自2003年起訂定「長期輸油氣管線定期檢查實施要領(編號: 5720-EMM-04)」,其中有關緊密電位量測之規定,其主要內容為「使用超過10年管線,緊密電位檢測每隔5年需量測1次為原則」。
對於高雄地檢署認為,「長達23年期間,中油僅作過2次緊密電位檢測」,中油解釋,可能是將管線最前面10年時間,誤以為也需要每隔5年做緊密電位檢測,中油將循適當管道向雄檢解釋說明。
中油還說,該處石化管線完工啟用係在1994年,依上述規定第一次檢測在2001年,第2次在2007年,第3次原計畫於今年檢測,但因發生榮化管線事故,致無法進行。
中油表示,8吋管線於2007年第2次緊密電位檢測,發現於二聖路凱旋路口附近之管線有電位下降情況,唯電位值仍在正常(小於負850微毫伏特)範圍內,故未做進一步處理之建議。
中油仍然強調,高雄氣爆的肇事管線屬於李長榮化工所有,其檢測及安全維護事項理應由榮化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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