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對台灣大型車用輪胎 課5年反傾銷稅 每噸723美元
鉅亨網記者趙曉慧 台北 2014-12-04 20:20
經濟部貿易局今(4)日表示,巴西通過決議對台灣等6個國家的大客車、貨車用輪胎,課徵5年反傾銷稅,台灣業者的稅率一致為每公噸723.62美元,決議已生效。貿易局希望被控訴的台灣廠商,能積極應訴。
巴西聯邦政府外貿委員會(CAMEX)於今年11月21日通過第107號決議案,對台灣、南非、南韓、日本、俄羅斯、泰國等6國,進口之大客車、貨車用輪胎(鋼圈尺寸20、22及22.5吋,南方共市貨品號列4011.20.90),課徵5年反傾銷稅。
依據巴西外貿委員會之決議案,本案我國所有廠商反傾銷稅率均為每公噸723.62美元,上述決議自公告日今年11月24日起生效實施。
貿易局表示,本案雖因我國業者與南非、南韓、日本、俄羅斯相比,獲判稅率較低,影響相對較小,但我國業者仍應注意國際間越來越頻繁的傾銷控訴趨勢。
依據財政部關務署統計,我國2013年輸銷巴西之大客車及貨車用輪胎產品出口額為1,723萬美元,占整體對巴西出口0.94%。
貿易局說,已委託全國工業總會,擴大辦理協助業者瞭解傾銷認定的標準,以及各主要國家的應訴程序。同時,希望被控訴廠商能積極應訴,避免遭傾銷控訴或不利的判決,並且與貿易局保持聯繫。
貿易局還說,對於廠商應訴之律師、會計師費用,及其後的行政複查、反傾銷命令滿5年的落日複查等,提供業者應訴經費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貿易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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