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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翻版 269旅15人遭檢方起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2-04 08:02


「洪仲丘」案之後,桃園檢方根據軍事檢察官函轉相關類似案件深入調查,發現陸軍269旅軍官涉嫌違反規定,將原本應該記申誡的一名義務役士官,卻執行禁閉(悔過)等懲罰。檢方全案偵結,將「楊姓」旅長等15人提起公訴。(李明朝報導)

檢方表示,前269旅機步2營營部連劉姓義務役下士班長,去年四、五月,被憲兵官郭毓龍查獲藏放的智慧型手機,當時郭毓龍通知單位連長召開人評會,經開會表決,建議予以劉姓士官悔過三天及十四天的懲罰。


檢方表示,第一次劉姓士官被查獲時,參議主任等人認為非嚴重過犯,最後暫緩執行悔過,第二次則由連上幹部帶領劉姓士官前往禁閉(悔過)室交給郭毓龍執行禁閉,悔過。

檢方調查,參照「國家資訊安全獎懲基準規定」及「國家資通安全獎懲規定」,均以申誡為原則,僅於違規人員身分為士兵時,始例外規定得施以其他種類之懲罰,如禁閉等,義務役士官部分既無例外規定。

這起案件,先前由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軍事檢察官偵辦,經修正後之軍事審判法,函轉桃園地檢署偵辦,桃園檢方全案偵查終結,將當時269旅楊姓旅長等15人提起公訴。

檢察官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為維護統御威信,竟罔顧袍澤權益,實有虧職守,並使得「國家資訊安全獎懲基準規定」及「國家資通安全獎懲規定」之規定形同具文,倘易地而處,其等之青年親友入伍從軍,哀遇此景,將作何感受,其雖否認犯行,庭訊態度良好,請量處適當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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