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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債資信:中國資產證券化市場發展概述

鉅亨網新聞中心


資產證券化是債券市場發展的必經之路。我國債券市場發展時間不長,而在當前國內經濟調結構、促轉型的大背景下,推動資產證券化發展既有助於拓寬實體經濟融資渠道,同時也能夠分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我國資產證券化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現已進入常態化發展階段,對實體經濟發展的支援作用也逐步顯現。

一、國內資產證券化發展歷程


國內最早動議資產證券化是在1996年,隨后市場和監管部門對資產證券化都進行了廣泛研究和討論。2005年3月,人民銀行、銀監會等十部委組成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工作協調小組,正式啟動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2005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分別發行了我國首支信貸資產支援證券和住房貸款支援證券,成為我國試點發行的首批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2005年9月,證監會推出中國聯通cdma網絡租賃費收益計劃,是我國推出的首支企業資產證券化產品。2007年9月,我國啟動第二批信貸資產支援證券試點。國際金融危機期間,我國出於宏觀審慎和控制風險的考慮暫停了資產證券化試點。2011年9月,證監會重啟對企業資產證券化的審批。2012年5月,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財政部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正式重啟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並推動國開行、工商銀行等機構發行了我國第三批信貸資產支援證券。2012年8月,銀行間交易商協會正式發布《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援票據指引》,資產支援票據(abn)正式誕生。2013年3月,證監會發布《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由試點業務開始轉為常規業務。2013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金融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明確要逐步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常規化發展,盤活資金支援小微企業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同年8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進一步擴大資產證券化試點。隨后,央行發言人答記者問表示,在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過程中,人民銀行將會同有關金融監管部門,在尊重發行人自主選擇發行視窗的基礎上,引導大盤優質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跨市場發行。

二、國內資產證券化發展現狀

經過了多年探索,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在多個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參與主體范圍逐步擴大

從發起主體來看,目前已涵蓋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及其他非金融企業。在投資主體方面,我國資產支援證券的投資者結構也日漸多元化。以信貸資產證券化為例,在我國信貸資產支援證券最初的持有人結構整體上比較集中,商業銀行占比超過70%,銀行互持現象明顯。而隨著近年來債券市場的快速發展,各類投資者對創新產品的認知和接受程度也有所提高。信貸資產支援證券的投資者范圍也逐步擴展至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社會保障基金等。

(二)產品種類日益豐富,基礎資產范圍逐步擴大

我國資產證券化產品目前主要有三類:一是由銀監會審批發起機構資質、人民銀行主管發行的信貸資產支援證券;二是由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主管的資產支援票據;三是由證監會主管、主要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為特殊目的載體的企業資產支援證券。其中,信貸資產支援證券規模最大,其次為企業資產支援證券,資產支援票據規模最小。截至2014年上半年,我國信貸資產支援證券余額為960.07億元,占我國資產證券化存量的74%;券商專項資產管理計劃余額為212.5億元,占比16%;資產支援票據余額為129.3億元,占比10%。

在相關產品日益豐富的同時,基礎資產池中基礎資產的種類不斷豐富,目前已經涵蓋一般中長期貸款、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和不良貸款五大類。監管部門於2012年5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鼓勵選擇符合條件的國家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貸款、涉農貸款、中小企業貸款、經清理合規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節能減排貸款、戰略性新興產業貸款、文化創意產業貸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貸款、汽車貸款等多元化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

1 我國證券化產品概況

產品

信貸資產支援證券

資產支援證券

資產支援票據

監管機構

人民銀行、銀監會

證監會

銀行間交易商協會

業務類型

試點業務

常規業務

常規業務

審核制度

資格審批與產品備案結合

核准制

注冊制

基礎資產

銀行信貸資產、由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的銀行不良貸款等

企業應收款、信貸資產、信托受益權、基礎設施收益權等財產權利或商業物業等不動產財產或財產權利和財產的組合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權屬明確,能夠產生可預測現金流的財產、財產權利或財產和財產權利的組合。基礎資產不得附帶抵押、質押等擔保負擔或其他權利限制

發起人

銀行業金融機構(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財務公司、信用社、汽車金融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

金融機構、非金融企業

非金融企業

信用評級

雙評級,鼓勵采用投資者付費模式評級;定向發行則與投資者協商

不強制雙評級

雙評級,鼓勵采用投資者付費模式評級;定向發行則與投資者協商

交易場所

可選擇跨市場發行

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機構間報價與轉讓系統、柜臺市場

銀行間債券市場

登記托管機構

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上海清算所

(三)制度框架逐步完善

我國資產證券化主要依照“邊試點,邊立法”的原則逐步推進。經過試點,相關管理制度已逐步完善,其中以信貸資產證券化的制度框架最為成熟。試點過程中,人民銀行、銀監會等相關監管部門陸續制定頒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等多項部門規章,涉及業務操作、入池資產抵押權變更登記、會計處理、資本風險計提、稅收征管政策等多個方面,為我國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的穩步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危機之后,國內監管部門在吸取危機教訓的基礎上對相關管理制度予以了進一步完善:一是審慎選擇入池資產;二是改進和完善證券化信用評級管理,引入雙評級並鼓勵采用投資人付費模式評級機構的評級結果;三是進一步加強資訊披露;四是對發起機構探索實施一定比例的風險自留;五是鼓勵擴大投資者范圍,降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資產支援證券的互持比例。

2 國內資產證券化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條文

法律法規及監管條文

發文單位

發布時間

信貸資產支援證券

《信托法》

人大常委會

2001428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

央行、銀監會

2005420

《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會計處理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05516

《資產支援證券資訊披露規則》

人民銀行

2005613

《資產支援證券交易操作規則》

人民銀行

200581

《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證券化監督管理辦法》

銀監會

2005117

《關於信貸資產證券化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06220

《關於信貸資產證券化基礎資產池的資訊披露有關事項的公告》

人民銀行

2007821

《關於資產支援證券質押式回購交易有關事項的公告》

人民銀行

2007109

《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工作的通知》

銀監會

200824

《關於進一步擴大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

財政部、央行、銀監會

2012517

《關於金融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

201375

《關於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國務院

201388

《關於規範信貸資產證券化發起機構風險自留比例的檔案》

人民銀行、銀監會

20131231

《關於大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 扎實做好科技金融服務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科技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知識產權局

201417

企業資產支援證券

《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

證監會

20031218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國務院

2008423

《關於通報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情況的函》

證監會

2009521

《證券公司企業資產證券化業務試點指引》(試行)

證監會

2009521

《關於<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的修訂說明》

證監會

2012822

《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

證監會

20121018

《證券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管理規定》

證監會

2013315

《關於為資產支援證券提供轉讓服務的通知》

上交所

2013327

《深圳證券交易所資產證券化業務指引》

深交所

2013422

abn

《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資產支援票據指引》

銀行間交易商協會

201283

投資準入

《關於證券投資基金投資資產支援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

證監會

2006514

《關於保險資金投資有關金融產品的通知》

保監會

20121022

《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銀監會

2013328

《關於保險業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

保監會

2013827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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