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四中《決定》:憲法對港具最高法律地位 反對外力干預港澳事務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10-29 09:18


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在上星期四(23日)閉幕,官方新華社昨(28)日全文發布中共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提到港澳問題部分,除指防範和反對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又表明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持《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依法行使中央權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

《星島日報》報導,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周四在北京閉幕,首次以「依法治國」作主題。新華社昨日發布中共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在港澳部分開首即提到,要堅持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


決定又表明要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完善與《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依法行使中央權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支持特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保障內地與港澳經貿關係發展和各領域交流合作,防範和反對外部勢力干預港澳事務,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

城大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分析,中央文件的香港部分通常只會提到支持香港繁榮穩定等,一般很少聯繫到憲法,認為內容明顯是回應「佔中」運動。《決定》強調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效力,顯示憲制應受尊重,又指人大是制定和修改憲制的最高權力機關,暗示人大地位崇高。

宋立功認為,學聯等「佔中」發起者要求人大撤回決定,「挑戰人大即等於挑戰憲法」。今次在四中全會中提到香港部分,顯示中央對此高度關注並立場強硬,堅決不會撤回人大決定。

時事評論員林和立也指,中央委員會的會議一般主要討論黨內和國內問題,今次出現港澳部分,更提及憲法,間接重申了人大決定不可修改。

此外,《人民日報》海外版昨日以《忍無可忍,香港市民痛恨佔中》為題,報導反佔中簽名活動,報道引述簽名支持反佔中市民的話。從事貿易的吳先生指,「佔中」令香港十分混亂,已到了不可接受的地步,報道稱他打算撤資;另一市民馬小姐指,「佔中」不單影響民生,更影響市民情緒,她不認為今次行動可爭取到甚麼,相反只會令香港更趨分裂,主張警方清場。

該報另一篇報導,引述了香港福建社團聯會永遠榮譽主席林廣兆、中國華僑公益基金會副會長胡國贊的評論,指「佔中」已帶來巨大經濟損失、搞亂香港、損害香港形象

香港《文匯報》報導,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磊昨表示,四中《決定》全文並未直接就「佔中」進行表態,但卻對「佔中」有著現實意義,不僅表明中央在處理「一國兩制」問題上的堅定法制意志,亦顯示出中央高度重視港澳法制進程,已將其視作中國法制建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王磊指出,《決定》全文對涉港澳台部分的表述體現了中央對港澳的一貫方針,內容上無太多變化,但聯繫到「佔中」這個背景,上述表述還是有其現實意義的,表明中央對「一國兩制」及「依法辦事」的高度重視。

王磊說,「黨的會議決定中,表述什麼,不表述什麼,可以有多重選擇,中央之所以在涉港澳部分強調『一國兩制』和依法辦事,就是表明中央對『港人治港』的一貫方針並未改變,當前中央也是相信特區政府能夠依法處理好『佔中』問題。」

四中全會《決定》全文同時提到,運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反對「台獨」,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這在王磊看來亦體現了大陸依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依法保護台胞權益的政策不變。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