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新股

江蘇銀行IPO:貸款集中度太高或關聯流動性風險

鉅亨網新聞中心


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類型: 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發行股數: 不超過2,597,500,000股,本次發行須在得到有關監管機 構批準后方可實施,每股面值: 人民幣1元,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后總股數: 不超過12,987,500,000股。

招股說明書顯示:


一、與本行業務經營有關的風險

(一)信用風險

1、貸款業務風險

(1)不良貸款的風險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五級分類制度下的不良貸款余額為47.23億元,不良 貸款率為1.15%。 如果不能有效控制和降低目前貸款組合中的不良貸款水平,或者不能有效控制新增 貸款中可能出現的減值,本行的不良貸款金額可能會由於貸款組合的質量惡化而上升。

貸款組合的質量惡化可能由多種原因造成,包括非本行所能控制的因素,例如中國經濟 增長放緩及其他不利宏觀經濟趨勢等可能導致本行借款人在營運、財務和流動性方面遇 到困難,從而可能對本行造成不利影響。

(2)貸款減值準備計提不足的風險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減值準備余額為105.89億元,不良貸款撥備覆 蓋率為224.2%。

本行的貸款減值準備受貸款組合質量、借款人的財務狀況、還款能力和還款意向、 抵押品的可變現價值、所取得擔保的程度、借款人所屬的行業,以及宏觀經濟等多項因 素的影響,其中很多因素超出本行的控制范圍。此外,本行貸款減值準備是否充足,很 大程度上取決於本行用以確定準備水平的模型是否可靠、本行使用該模型的技巧以及數 據收集系統的有效性。模型的局限性、使用模型的經驗缺乏及數據收集系統的局限性可 能導致本行不能準確或充足地擷取減值準備。因此,實際減值準備可能與本行的估計數 字存在差異,並可能超出準備金額。假如貸款減值準備最終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本行可能需要擷取額外減值準備,而這可能導致利潤下降,並對本行的業務、財務狀況、經 營業績及前景造成不利影響。 此外,本行的貸款減值準備是根據新會計準則確定。未來就新會計準則所作的修訂 和頒布的解釋指引可能會要求本行更改現行貸款減值準備政策,貸款減值準備政策的改 變可能導致本行增加貸款減值準備,對本行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造成一定影響。

(3)貸款擔保物的風險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和墊款總額為4,105.63億元,按照擔保方式分 類,其中附擔保物貸款為2,122.70億元,占貸款和墊款總額的比例為51.7%。

本行的貸款抵質押物主要包括金融質押品、應收賬款、商用房地產、居住用房地產 以及其他抵質押品。受宏觀經濟等本行所不能控制的因素影響,貸款抵質押物的價值可 能會波動或下跌,特別是經濟放緩可能引起房地產市場回落等因素,導致部分貸款抵質 押物的價值低於有關貸款未償還本金余額,變現抵質押物的可收回金額減少,本行的減 值準備增加。本行對可接受抵質押物及貸款成數進行了嚴格控制,並強化押品價值重估 管理,但依然存在不能及時全面地變現貸款抵質押物或擔保價值的風險。 此外,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業務中43.3%是保證貸款,如借款人和 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嚴重惡化,本行可能無法收回該類保證貸款的部分或全部款項。

(4)貸款期限結構的風險

貸款的利息收入占本行總利息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 貸款余額中屬於一年或一年以內到期的貸款占比為68.4%。根據本行的經驗,這部分貸 款大部分會在到期時續期。如果宏觀經濟形勢波動、貸款客戶償債能力惡化或本行無法 保持在貸款市場的地位,本行的貸款期限結構可能發生變化,由此可能產生存貸款期限 結構不匹配的風險。

(5)貸款集中度的風險

本行貸款業務分別按行業、地區及客戶劃分的集中度情況如下所示: 從行業分布來看,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分布相對集中的行業為制造 業和批發零售業,占本行貸款和墊款總額的比例分別為27.4%和21.1%。 從地區分布來看,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貸款和墊款85.6%投放在江蘇地 區,14.4%投放在江蘇省外。其中,江蘇地區的貸款投放主要分布在無錫地區、蘇州地 區、南京地區和南通地區,占本行貸款和墊款總額比例分別為19.5%、12.8%、9.8%和 8.6%。 從客戶分布來看,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單一最大客戶貸款余額占資本凈 額的比例為2.7%(監管指標為不超過10%),最大十家客戶貸款余額占資本凈額的比例 為16.6%。 如果上述行業處於發展的下行周期、行業指導政策發生不利變化、地區出現較大規 模的經濟衰退、客戶因經營困難出現財務危機,本行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將受到不利影 響。

(6)特殊行業貸款的風險

①房地產行業貸款

本行房地產行業對公客戶貸款包括房地產開發貸款、借款人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經 營性物業抵押貸款和土地儲備貸款(同時納入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統計)。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房地產行業對公客戶貸款余額380.11億元,占對公 客戶貸款的比例為11.1%,不良貸款率為0.20%。其中,房地產開發貸款余額為221.3 億元,占對公客戶貸款的比例為6.5%,不良貸款余額0.77億元,不良貸款率為0.35%。 報告期內,本行嚴格執行貸款封閉管理,加強銷售資金回籠的監控,嚴格期限管理, 要求按項目銷售和時間進度還款,確保本行貸款資金安全。此外,本行對房地產行業實 行比例限額管理,控制房地產貸款總量,逐步完善房地產開發貸款名單制管理。對新增 房地產開發貸款項目實行總分行二級準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等級、項目開發區 域、開發類型以及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等要素進行審核,在貸款發放前把好風險關口。 盡管如此,若房地產行業出現整體衰退,相關借款人財務出現困難,仍可能對本行造成 不利影響。

②產能過剩行業貸款

本行的產能過剩行業包括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多晶硅、電解鋁、造船行業。其 中:鋼鐵行業未包括鋼管、鋼棒等金屬制品加工類;水泥行業未包括水泥制品類,造船行業未包括船舶配套、修理類。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余額58.84億元,占全行對公客戶 貸款的比例為1.59%,較2012年末減少0.34個百分點。貸款主要投向鋼鐵、水泥兩個 行業,貸款余額占全行產能過剩行業貸款的比例分別為86.25%和7.88%,不良貸款率分 別為1.04%和1.40%。本行產能過剩行業客戶結構以中、小型企業為主,2013年末產能 過剩行業大、中、小、微型企業數量占比分別為13.25%、24.36%、55.98%和6.41%。

本行針對產能過剩行業貸款采取了下述風險控制措施:控制產能過剩行業的新增授 信和授信總額,明確要求產能過剩行業新增授信的審批權限上收到總行(低風險和委派 貸款業務除外);及時下發淘汰落后產能的具體目標和企業名單,逐戶逐筆對照國家的 產業政策,加強跟蹤監測;對轄內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項目情況進行排查,區別具 體情況,對雖屬產能過剩行業、但符合國家節能減排政策,且不在國家要求淘汰落后產 能之列的升級換代技改項目,繼續給予信貸支援。盡管如此,若宏觀經濟放緩,相關借 款人財務出現困難,仍可能對本行造成不利影響。

③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 地方政府融資平臺是指由地方政府出資(政府全資或絕對控股)設立,授權進行公 共基礎設施類項目的建設開發、經營管理和對外融資活動,主要以經營收入、公共設施 收費和財政資金等作為還款來源的企(事)業法人機構。主要包括:國有資產經營管理 機構、城市建設投資公司、交通投資公司、開發園區及園區類建設投資公司、重大項目 工程指揮部、土地儲備中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公司、其他應納入政府融資平臺管 理的客戶等。本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主要投向城市投資建設、開發區、園區、交通 運輸、土地儲備中心和國有資產管理公司等,其中大部分為省、市(區)級平臺項目, 縣級平臺項目以百強縣為主,貸款期限主要為10年期以下,且自身有全部或部分經營 現金流的貸款占主要部分。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318.59億元,占貸款總 額的比例為7.8%。本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整體資產質量良好,無不良貸款。

本行一向重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信貸管理,根據監管部門的統一部署,積極開展轄 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清理核查和“解包還原”,並結合分類結果對存在的問題認 真整改。在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相關要求的同時,結合本行自身實際,有針對性地出臺了一系列信貸政策,采取了客戶準入退出、行業比例和限額管理、上收審批權限、專項信 貸檢查等一系列措施,主動防范信貸風險。本行將進一步按照監管部門的最新要求,加 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風險管理。目前本行正在按照中國銀監會要求,嚴控增量地方政 府融資平臺貸款,並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進行重檢,對存在潛在風險的貸款采取增 加償債主體、增加擔保主體、增加抵押品、主動壓縮退出等措施緩釋和化解風險。盡管 本行已經采取多種風險管理措施,但可能無法徹底規避地方政府融資平臺主體由於運作 不規範、負債程度高和收入不具備可持續性等情況可能引起的潛在風險。此外,由於地 方政府財政收入主要來源於各項稅費和土地出讓收入,因此,經濟周期的波動也將可能 間接對本行該類貸款質量產生不利影響。

2、投資業務風險

本行投資對象主要為金融債券。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列入可供出售金融 資產的金融債券為54.08億元;列入持有至到期投資的金融債券為215.38億元。如果債 券發行人的資信狀況及償債能力出現問題,本行的債券投資可能要承擔一定的信用風 險。

3、同業拆借業務風險

本行同業拆借對象主要為境內金融機構。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資金 余額合計65.06億元。如果拆借對象面臨的宏觀或微觀環境產生突發性變化,可能導致 其無法按時歸還本行拆出的本金或利息,本行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將受到不利影響。

4、表外業務風險

作為本行業務的一部分,本行提供部分承諾和擔保,包括提供貸款承諾、開出信用 證、開出保函、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下承兌匯票及其他信用承諾,這些承諾和擔保並 未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中。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該類信用承諾余額為1933.00 億元。本行面臨與上述承諾和擔保有關的信用風險,如果客戶不能履約,本行可能會需 要兌現相關承諾和擔保,如果本行無法從客戶處就此得到償付,本行的經營業績和財務 狀況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二)市場風險

本行承擔由於市場價格(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使銀行表內和表外業務發生損失的市場風險。市場風險存在於本行的交易賬戶與銀行賬戶中。交 易賬戶包括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頭寸。本行在市場風險管理方面,主要通過加強對交易 類賬戶、可供出售賬戶以及持有至到期類賬戶的管理,定期對各項業務進行風險評估和 控制,定期計算市場風險Va R值和久期;繼續加強權限管理、分級審批和市值監測工作, 不定期commit投資規則;密切關注全球經濟金融發展態勢,通過對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的研 究,把握貨幣政策的趨勢,努力提高利率、匯率走勢的預判能力,並據此提前設定資產 組合。

1、利率風險

本行的經營業績與多數商業銀行一樣,在很大程度上依賴利息凈收入。利率波動對 本行經營業績造成的影響涵蓋交易賬戶與銀行賬戶。例如,利率波動對本行利息凈收入 的影響是雙方面的,利率下降可能會令本行的利息收入減少,同時也會減少利息支出。 利率上升通常會使本行的定息債券價值下降,增加本行的融資成本,但本行購買的債券 的成本會有所下降。對於凈利息收入的影響主要取決於利率敏感性缺口。我國近年逐步 放寬對利率的管制,存貸款業務及定價水平的競爭有所加劇,銀行業整體面臨的利率競 爭會有所增加,平衡風險與收益的難度加大。

2、匯率風險

本行大部分的業務以人民幣進行,外幣業務規模較小。本行通過合理安排外幣資金 的來源和運用以最大限度減少潛在的貨幣錯配。由於人民幣為非自由兌換貨幣,本行對 外匯敞口可實施的控制措施有限。為有效控制風險,本行將隔夜敞口頭寸保持在極小范 圍之內,以有效規避匯率波動風險。

(三)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獲得充足資金或無法以合理成本獲得充足資金以應 對資產增長或到期債務支付的風險。 本行商業銀行業務的大部分資金來源於客戶存款和銀行同業存款。客戶存款是穩定 且可預期的資金來源,除此之外本行還需要尋求其他資金來源以擴充負債來源,調節資 產負債期限結構。本行資金運用主要是客戶貸款、債券投資及同業業務,總體上,本行 債券投資中絕大部分為銀行間市場可公開交易債券,具備較高流動性,同業業務平均期限也較短。但是,若因信貸需求的大幅增長、貸款承諾的大量履行、非預期的不良貸款 增長、存款水平的劇減、貨幣市場融資困難等原因,可能形成本行資產與負債的期限不 匹配、結構不合理導致本行存在流動性風險。

(四)操作風險

根據本行對操作風險的定義,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者有問題的內部程式、員工 和資訊科技系統,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包括法律風險,但不包括規則風險 和聲譽風險。 本行制定了《江蘇銀行操作風險管理規定》、《江蘇銀行操作風險管理手冊》、《江蘇 銀行操作風險管理辦法(試行)—風險識別》和《江蘇銀行操作風險管理辦法(試行) —風險與控制評估》等制度,明確將操作風險作為一項重要風險進行管理,建立操作風 險治理架構,明確操作風險管理職責、報告路線以及基本原則,建立並實施操作風險識 別、評估、監測、控制和緩釋方法以及操作風險報告程式。

盡管大力開展上述工作,本行內部程式、系統、人員以及外部因素(欺詐、盜竊、 搶劫、自然災害等)引發的操作風險仍然可能給本行造成損失。

(五)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風險

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展、產品和服務范圍的擴大,本行的風險管理可能面臨更大的挑 戰,需要做進一步的改善。本行風險管理體系存在的不足也可能影響本行及時遵守相關 監管規定的能力。如果本行的風險管理系統不足以有效管理相關風險,本行的財務狀況 和經營業績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作為風險管理系統的重要措施。本行已經優化信貸政策及指引,以處理與特定行業 (例如房地產業)或特定類型借款人(例如關聯企業及集團客戶)有關的潛在風險,但 由於可使用的資源或工具有限,本行的信用風險可能因此增加。如果本行不能有效地實 施、持續遵循或繼續優化信用風險管理系統,本行的業務經營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本行持續推進內控體系建設。本行高級管理層設立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委員會,是 本行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工作的決策機構,負責本行內部控制與各類風險的管理;總行 設立風險管理部,牽頭負責全面風險管理工作;各分行設立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委員會, 並明確全面風險管理部門,負責轄內全面風險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轄內全面風險管理體系。本行大力推進內控制度建設,完善了內控檢查、整改跟蹤、內控合規考核等管理機 制,加強管理工作的規範化;強化對關鍵控制措施和重要崗位監控力度,促進內部控制 得到有效落實;加強本行審計委員會與外部審計師以及管理層與內部審計部門之間的溝 通,提升內部審計職能的獨立性、有效性。盡管本行正逐步改善內部控制體系,但內部 控制可能存在未得到全面、有效執行的情況,並可能由此對本行業務經營造成不利影響。

(六)其他與本行業務有關的風險

1、業務快速擴展帶來的風險

本行業務的持續、快速增長對管理、營運水平的要求大幅提高,為本行帶來各種風 險和挑戰,例如,本行在開展新的業務活動方面,在招聘、培訓和挽留合格人才以管理 新增和現有業務活動方面,在為本行后臺和支援保障職能提供充足的員工方面,在提升、 擴展本行的風險管理和資訊技術系統等方面可能欠缺足夠的經驗。盡管本行在公司架 構、公司治理等方面正采取改進措施,但相關措施的實施需要時間,本行員工也需要一 定的適應時間。此外,相關措施對本行公司架構、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不一定能達到 預期效果。

本行需要額外的資本支援業務的持續增長(包括貸款的增長)。本行未來能否取得 額外資本受多項因素制約,如本行未來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獲得政府或監管部門的 必要批準和市場整體狀況。 如果本行不能保持現有的增長速度,或者新的業務活動不能取得預期業績,或者本 行不能成功應對迅速增長所帶來的各項風險和挑戰,本行的業務和財務狀況、經營業績 和前景可能會受到不利影響。

2、資訊技術風險

資訊技術在銀行各項工作中日益發揮出不可替代的作用。資訊技術風險是指由於信 息技術的系統功能達不到設計要求或運行不可靠,系統的安全防護水平不高,或者系統 的先進性達不到同業水平或技術應用出現偏差,可能給本行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風 險。

本行為提高全行資訊系統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已初步建成“兩地三中心”容災 體系,即在南京徐莊建立總行數據中心,在洪武北路置地廣場建設同城災備中心,在蘇州建設異地災備中心,並擬在中華路總行新大樓中建設新的同城災備中心,進一步提高 了本行區域環境安全防護整體水平,降低了區域性環境災害引發的全行資訊科技風險。

與本行“兩地三中心”容災體系相配套,各分行、總行徐莊數據中心與數據備份中心同 步建立了備份網絡,一旦主網絡出現嚴重異常,可通過備份網絡啟用數據備份中心系統。 本行已實現各系統數據的同城和異地備份,實現了核心系統的應用級同城和異地容災, 具備了一定的災難恢復能力,但資訊系統的中斷仍可能對本行服務客戶和開展業務的能 力造成不利影響,對本行的聲譽和財務造成一定損失。

3、欺詐風險

與其他銀行一樣,本行也面臨員工、客戶或其他第三方從事欺詐或其他不正當行為, 從而對本行業務、聲譽或前景帶來不利影響。欺詐或其他不正當行為表現為多種形式, 一般較易引發欺詐行為的原因包括職能分工不清、所實施的控制不足等。盡管本行采取 措施以發現和防止內部員工和外部人士的不正當行為和欺詐,但本行仍可能無法及時發 現或防止此類不正當行為發生,本行需要繼續改善現行政策和措施,並實施新的政策和 措施。如果本行不能有效管理及監控本行的分支機構,就可能無法及時發現或防止欺詐 及其他不正當行為,而這可能導致本行聲譽受損,對本行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 及前景造成不利影響。

4、聲譽風險

銀行資產質量、資本充足率、償付能力、內部控制等一直是媒體廣泛報導和關注的 重點。無論負面報導是否正確或者適用於本行,都可能對本行的聲譽造成不利影響,進 而對本行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前景造成不利影響,極端情況下甚至會引發擠 兌。

5、物業風險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房產中尚有51處房產,建筑面積合計42,218.50平 方米,尚未完成確權,占本行自有房產建筑總面積的7.4%,包括:本行已取得國有土 地使用權證、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共計3處,建筑面積合計4,687.30平方米; 本行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尚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房產共計27處,建筑面積合 計8,256.17平方米;本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的房產共計21處,建 筑面積合計29,275.03平方米。上述51處房產中有17處為在用營業用房,建筑面積合計29,742.74方米,占本行自有房產建筑總面積的5.2%,如果本行分行或支行因上述房 地產權屬問題需要重新確定經營場所,將可能使本行為此發生額外費用。

6、反洗錢風險

本行須遵守相關的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法律及法規。該等法律法規規定本行(包括 但不限於)采納和執行“了解你的客戶”政策和程式,並向相關監管機構呈報可疑及大 額交易。盡管本行已采取政策和程式來檢查預防本行銀行網絡被利用進行洗錢活動或被 恐怖分子及恐怖活動相關組織和人員利用,但仍可能無法全面杜絕其他人員利用本行從 事洗錢和其他非法或不當活動。假若本行不能完全遵守該等適用法律法規,相關監管機 構有權對本行施加罰款及其他處罰。此外,若客戶利用本行洗錢或從事非法或不正當活 動,本行的業務及聲譽均可能受損。

7、受監管機構處罰的風險

本行接受境內監管機構的各種監管,相關監管機構就經營方面的問題對本行進行過 處罰。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本行總行及境內各分支機構被稅務機關 處罰6筆,共罰款471,128.99元。除稅務處罰外,本行總行及境內各分支機構在報告期 內受到相關監管部門行政處罰7筆,共罰款695,120元。盡管本行正嘗試解決業務中所 發現的缺陷,但監管機構未來對本行進行的監管仍可能導致罰款、其他處罰或其他行動, 進而可能對本行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聲譽造成不利影響。

二、與中國銀行(行情,問診)業有關的風險

(一)競爭風險

隨著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進一步完善,以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 業銀行和農村金融機構為主體的商業銀行體系已經形成。目前我國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地 域分布趨同,業務種類和目標客戶群也比較類似,銀行業競爭日趨激烈。另一方面,隨 著我國金融服務領域的逐步開放,更多的外資銀行進入國內,業務范圍逐漸擴大,民營 銀行業逐步放開,進一步加劇了國內銀行業的競爭。 銀行業競爭的加劇,可能會對本行的經營業績和前景產生影響,例如:降低本行在主要業務領域的市場份額;降低凈息差及凈利差;制約本行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增長;增 加非利息支出,如銷售及營銷費用;加劇對客戶資源和金融人才的爭奪。 此外,隨著國內資本市場的迅速發展,本行可能面對其他投資渠道對客戶和資金分 流的影響,這些競爭可能會對本行的業務、財務狀況及經營業績產生不利影響。

(二)監管政策變化的風險

本行業務直接受我國法律、法規和銀行業監管政策變化的影響。我國銀行監管制度 時有變化,包括適用於本行法律法規的變化,這些變化的一部分可能會增加本行的經營 成本或對業務開展施加額外限制。這些政策法規可分為以下四類:一是關於銀行業業務 品種及市場準入的法規,二是對商業銀行增設機構的有關管理規定,三是稅收政策和會 計制度方面的法規,四是對銀行產品定價方面(包括利率與中間業務收費)的法規。未 來的法律、法規、規則或政策,或對目前及未來法律、法規、規則或政策的解釋,可能 對本行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不利影響,包括增加本行經營成本。

(三)信用風險管理系統有效性的風險

由於可獲得的資訊有限,並且國內的相關資訊系統仍在發展中,因此本行對特定客 戶相關的信用風險的評估可能不是根據全面的資訊做出的。在全國統一信用資料庫全面 完善並充分有效發揮作用之前,本行還需依賴其他公共資源及本行的內部資源,這些信 息來源的覆蓋面和有效性可能不充分。受上述因素影響,本行有效管理信用風險的能力 有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四)貨幣政策變動的風險

本行一直不斷加強對貨幣政策及其調控方式的研判,貨幣政策及調控方式的調整對 本行的經營活動產生的影響將不斷減弱。近幾年來,人民銀行在實施貨幣政策的過程中, 對貨幣政策調控方式也進行了全方位改革,但由於貨幣政策的調控作用是雙向的,對本 行運作和經營效益產生的影響也是雙向的,本行將努力使經營活動在貨幣政策及其調控 中獲得持續穩定的收益,但仍不能避免貨幣政策變動對本行運作和經營效益產生不確定 性影響。

三、其他風險

(一)外匯政策風險

人民幣目前還不是可完全自由兌換貨幣,本行將外幣資本金兌換為人民幣時必須獲 得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外幣利潤兌換為人民幣時需事后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備。上述 所有因素可能會對本行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以及遵守資本充足率和主要監管指標的規 定造成影響。

(二)股利支付受到法律法規限制

根據中國法律,本行只能從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中分配股利。該可供股東分配的利 潤等於根據新會計準則確定的本行凈利潤及其年初未分配利潤之和,並減去擷取的法定 公積金、一般準備金和任意公積金(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審議決定是否擷取)后的余 額。某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潤將被保留,可留待以后年度進行分配。若本行於某年度無 可供分配的利潤留存,或未能符合財政部關於擷取一般準備的規定,則不會分配股利。 如本行資本充足率低於10.5%、一級資本充足率低於8.5%或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低於 7.5%或違反其他我國銀行業法規,支付股利或進行其他形式的分配將受到監管限制。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