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穗漢4城7月1日起試點以房養老2年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6-23 16:24
6月23日,保監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中國保監會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意見》對於申請試點資格的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做出了要求:申請試點時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償付能力不低於120%。
獲得“以房養老”政策試點的地區有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四地,試點期間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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