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綠
台股新聞
碳足跡明年擬納管!標籤效期僅2年 漂綠及任意標示重罰最高100萬
為鼓勵事業核算產品碳足跡揭露碳足跡排放量,環境部昨 (6) 日預告「自願性產品碳足跡管理辦法」草案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包括:以 ISO 14067 碳足跡計算標準及排放係數計算、事業應一併提供全廠產量及能資源分配作為碳足跡計算分配依據,以及規範產品碳足跡有效期限為 2 年,若漂綠及任意標示也將有罰則,依氣候法可處以 1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台股新聞
打「漂綠」!環境部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 並教你辨別「真綠」
近來企業紛紛自行宣告其產品、服務或是組織碳中和,展現淨零減碳行動,但宣告內容是否真有實質減量,或以碳中和之名行「漂綠」之實,環境部於今(26)日發布《企業宣告碳中和指引》,作為企業進行碳中和宣告的操作規範,避免不實宣告或未充分揭露資訊而誤導各界,同時教導消費者據以檢視企業的減碳行動是否為「真綠」,作為參考依據。
台股新聞
金管會發布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 11月完成委外研究
為維持大眾的信心,金管會今 (30) 日發布金融機構防漂綠參考指引,提出五項原則,協助金融機構自我檢視、防患於未然。所稱「漂綠」,指金融機構在永續相關的聲明、行動或陳述中,提供無法讓人清楚理解或過於誇大的訊息,或僅選擇性揭露正面影響或缺乏證據支持其永續特徵的訊息,進而誤導金融消費者、投資人或其他市場參與者的判斷。
台股新聞
〈碳權交易〉碳權「漂綠」? 田建中:購買碳權企業更重視自身減碳量
「漂綠」一直以來都是碳權議題中充滿爭議的討論,許多企業主認為購買碳權,自身卻不減碳,是漂綠行為。對此,碳交所總經理田建中引用 TIME 雜誌的報導指出,購買碳權的企業更重視減碳,自身減碳是沒有購買碳權企業的 3 倍,破除漂綠疑慮。 田建中說明,TIME 雜誌於去年 10 月調查超過 7000 家企業購買碳權的情況,根據報導指出,其實購買碳權的企業更加重是減碳議題,自身的減碳量高出未買碳權企業 3 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