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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港股315策劃:遭港證監處罰的券商與投行員工

鉅亨網新聞中心


 東亞銀行前雇員翟子開遭終身禁入(不誠實意圖)

  編者按:在香港金融市場,持牌人根據各自獲取的資格擁有不同的權限,他們有的可以自己進行證券交易,有的可以給客戶提供投資咨詢,甚至有的還可以代客戶直接操作投資帳號。在個人利益與客戶利益、集體利益之間,往往不乏有為了一己私利而損害客戶或公司利益的害群之馬,和訊港股搜集資料后,對2013年3月15日至2014年3月15日間遭到香港證監會處罰的並在券商與投行工作的持牌人,以警示廣大機構、持牌人與投資者......


遭香港證監會處罰的券商與投行從業人員
遭香港證監會處罰的券商與投行從業人員

  港證監終身禁止翟子開重投業界(不誠實意圖)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東亞銀行(00023.hk)前雇員翟子開重投業界。

  2011年6月13日,翟被區域法院裁定23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十個月。

  2008年5月至6月,翟更改輸入東亞銀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系統的數據,以隱瞞他為東亞銀行進行股票衍生工具交易所造成的損失。有關數據經更正後,東亞銀行估計,截至2008年6月30日,翟就未到期的股票衍生工具進行的交易所涉及的未實現虧損約8,000萬元。

  監於翟被定罪,香港證監會認為他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

ing前雇員蔡月昕遭終身禁入(制造虛假函件)

  港證監終身禁止蔡月昕重投業界(制造虛假函件)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 ing asia private bank limited 前雇員蔡月昕重投業界。

  2012年6月25日,蔡被區域法院裁定七項使用虛假文書及處理相信為犯罪得益的財產罪名成立,判處監禁四年零八個月。

  蔡制造虛假函件,聲稱授權或指示其雇主將一個客戶賬戶內的資金轉移至蔡的家庭成員在其他銀行的賬戶。在其中一宗個案中,蔡制造虛假函件,以為她的家庭成員的交易賬戶提供擔保;在另一宗個案中,蔡欺騙其雇主向她的家庭成員提供信貸額。該等虛假函件令巨額客戶款項蒙受風險。

  鑒於蔡被定罪,香港證監會認為她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

匯行前雇員甄卓峰遭終身禁入(意圖欺騙)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匯行前雇員甄卓峰重投業界(意圖欺騙)

  香港證監會公布,終身禁止甄卓峰重投業界。

  甄任職匯豐銀行客戶關係經理時,曾在向匯豐的附屬公司匯豐人壽保險(國際)遞交人壽保險(放心保)申請時誤導匯豐人壽保險,以一名朋友作為保單的受保人及保費支付人,惟事實並非如此。甄就銷售該等保單收取傭金。

  其后,甄遭檢控及被裁定六項意圖欺騙其主事人(匯豐人壽保險)而使用檔案罪名成立。

  監於甄被定罪,香港證監會認為他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

瑞信前員工林燕羚遭港終身禁入(涉欺詐罪)

  瑞信前員工林燕羚遭港證監終身禁入 涉欺詐罪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林燕羚重投業界。2013年10月8日,林被原訟法庭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判處監禁七年。

  法庭裁定,在2011年4月至2012年9月期間,林曾7次騙取客戶的書面指示或在相關的付款指示上冒充客戶簽署,藉此從3個客戶賬戶挪用合共約3100萬元。林當時是瑞信(credit suisse ag) 香港辦事處的客戶關係經理。

  鑒於林被定罪,證監會認為她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

蘇皇前雇員杜家杰遭禁入三年(制造虛假文書)

  香港證監會禁蘇格蘭皇家銀行前雇員重投業界三年(制造虛假文書)

  香港證監會禁止蘇格蘭皇家銀行前雇員杜家杰男重投業界,為期三年,即日起生效。

  去年東區裁判法院裁定杜家杰一項制造虛假文書的副本罪名成立,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杜家杰在關鍵時間為該銀行的客戶關係經理。法院裁定,杜向該銀行呈交印有一名聯名帳戶持有人的偽冒簽名的風險評估表格副本,藉以為該帳戶認購股票掛鉤票據取得批準。另一聯名帳戶持有人已簽署該份表格並同意認購該產品。

  香港證監會認為杜犯有失當行為,令人質疑其是否獲發牌的適當人選。

運通銀行前雇員盧凱孌遭終身禁入(偽造罪)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盧凱孌重投業界(偽造罪)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美國運通銀行前雇員盧凱孌重投業界。

  2010年2月8日,區域法院裁定盧30項偽造罪名成立,判處盧監禁18個月。

  法院裁定,盧於2006年至2008年期間,在未經客戶授權的情況下替客戶購買51份可贖回計息票據(票據),並在與購買票據有關的產品招售確認信上冒充客戶簽名。盧就每份所購買的票據收取相等於投資金額0.12%的傭金。

  監於盧被定罪,香港證監會認為她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

中金香港員工潘明培遭禁入10個月(不誠實交易)

  香港證監會禁止前中金員工潘明培重投業界10個月(不誠實交易)

  香港證監會公布,禁止潘明培重投業界,為期十個月,由2014年1月9日起至2014年11月8日止。

  香港證監會調查發現,潘在2005年6月至2011年4月期間透過他人的證券帳戶進行私人交易活動,並對當時的雇主隱瞞他在有關證券帳戶擁有實益權益及他透過有關帳戶進行的私人交易活動。

  盡管沒有客戶因上述交易活動蒙受任何損失,但持牌人隱瞞其在他人的帳戶進行私人交易活動明顯是不誠實的行為。

  香港證監會認為,潘的失當行為令他作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

  潘在2005年10月5日至2009年6月3日期間隸屬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在2008年6月6日至2009年6月20日期間隸屬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資產管理,以及在2009年8月6日至2011年4月21日期間隸屬元大寶來證券(香港)。潘目前並不隸屬任何持牌法團。

星展(香港)前員工喬冠儀遭終身禁入(盜竊罪)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喬冠儀重投業界(盜竊罪)

  在2011年9月19日,喬因六項盜竊罪及兩項處理已知道或合理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被原訟法庭判處監禁79個月。

  法庭裁定,喬於2004年至2009年出任星展(香港)客戶關係經理期間,曾經從其四名星展客戶的帳戶的外幣及港元存款中,盜取超過2,600萬元。

  在未獲得客戶授權的情況下,喬透過偽造銀行檔案或利用該四名客戶預先簽署的空白交易憑單,將客戶的款項轉帳至其母親或自己的銀行帳戶、證券帳戶及其他客戶的帳戶。

招商證券(香港)鄧惠珍遭譴責及罰款(違規操作)

  招商證券(香港)鄧惠珍遭港證監譴責及罰款(違規操作)

  香港證監會公布,就招商證券(600999,股吧)(香港)客戶主任鄧惠珍沒有遵守《操守準則》內有關記錄交易指示的規定,向其作出譴責及施加罰款4萬元。

  香港證監會經調查后決定采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調查發現鄧在2010年12月22日至2011年1月24日,沒有使用招商的中央電話錄音系統記錄一名客戶的交易指示。相反,鄧透過其流動電話接受該名客戶的交易指示。鄧有責任致電中央電話錄音系統或用人手以書面方式,記錄收到交易指示的時間及有關指示的詳情,但她卻沒有這樣做。

  

摩通前員工隋昱遭禁入三個月(違規操作)

  香港證監會禁止摩通隋昱重投業界三個月(違規操作)

  香港證監會公布,禁止隋昱重投業界,為期三個月,由2013年11月19日起至2014年2月18日止。

  香港證監會調查發現,於2009年9月,隋獲委派領導一執行小組以處理一家上市公司的配股計劃后,出售6000股該公司的股份。

  隋出售該6000股時知道該公司正計劃進行配股,但並不知悉任何其他詳情。雖然隋所掌握的資訊屬機密性質,但當中並未載有充分具體的詳情或股價敏感資料以構成內幕訊息。

  隋按規定在出售有關股份前向雇主申請預先審批時,並沒有披露她已獲委派領導該配股計劃的執行小組。

  隋的雇主將該上市公司列入觀察名單,防止員工不適當或非法買賣有關股份,但隋在該上市公司列入名單前數分鐘遞交了預先審批表格。

  香港證監會認為,隋在掌握有關配股計劃的機密資料的情況下,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份,令自己置身於利益衝突的情況,違反了《操守準則》。香港證監會同時認為,隋在向雇主遞交的預先審批表格上提供錯誤資料,未有以適當的技能、小心審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行事,以維護客戶的最佳利益,違反了《操守準則》。

瑞士安勤前員工陳家俊遭終身禁入(偽造文書罪)  瑞士安勤陳家俊遭港證監終身禁入(偽造文書罪)

  香港證監會宣布,終身禁止陳家俊重投業界。陳家俊在2013年1月因為一項串謀偽造文書罪被區域法院判處監禁23個月。

  區域法院裁定,陳家俊在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出任瑞士安勤私人銀行有限公司香港分行(瑞士安勤香港)的聯席董事期間,串同兩名客戶,利用瑞士安勤香港的信箋發出四封虛假信件,當中顯示資金證明及據稱由瑞士安勤香港向該兩名客戶提供的信貸額。該等資金證明及可供該兩名客戶使用的信貸額均未經瑞士安勤香港授權,屬虛假資料。

  鑒於陳被定罪,香港證監會認為他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

中國證券黃業泉牌照八個月(職能缺失)

  港證監吊銷中國證券前負責人黃業泉牌照八個月(職能缺失)

  香港證監會(下同)公布,暫時吊銷中國證券前負責人黃業泉牌照,為期八個月,由即日起至明年5月17日止。

  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中國證券於2007年至2011年期間,出現與備存交易指示紀錄、聘請無牌交易人員,及監督交易職能的嚴重缺失,因此決定對當時的負責人,作出上述處分。

  香港證監會發現,中國證券曾聘請無牌員工擔任交易人員,接受並代表客戶執行交易指示,以及容許交易室,在無負責人員監督交易的情況下,由兩名無牌交易人員操作。

  香港證監會審閱中國證券,於2009年11月至2011年6月期間交易紀錄,發現幾乎所有交易指示單據,均沒有蓋上時間印章,紀錄並不完整,令人無法透過中國證券的系統,追查已經執行的交易,來識別交易是經由何人帳戶執行。

  黃氏因此需要對中國證券的缺失負責。

大新銀行前雇員莫鍵鴻遭終身禁入(盜竊罪)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大新銀行前雇員莫鍵鴻重投業界(盜竊罪)

  香港證監會宣布,終身禁止大新銀行(02356)前雇員莫鍵鴻重投業界。

  香港證監會指,早在2009年8月11日,莫氏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盜竊罪名成立,判處監禁14個月。

  案情指,莫氏於2009年7月,任職大新銀行期間,在兩張轉帳單上,偽冒客戶簽名,從客戶帳戶盜取28萬元。導致該客戶銀行帳戶內的28萬元,在未獲授權情況下,透過第三方帳戶,轉帳至莫氏,於大新銀行的銀行帳戶。

  盜竊案由大新銀行發現,被盜取的款項亦已退還客戶。

  監於莫氏被定罪,香港證監會認為,其已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本案乃由金管局轉介香港證監會跟進。

凱基證券前雇員伍文秋遭終身禁入(挪用客戶資產)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凱基證券亞洲前雇員伍文秋重投業界(挪用客戶資產)

  香港證監會公布,終身禁止凱基證券亞洲前雇員伍文秋重投業界。

  香港證監會經調查後決定采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該會調查發現伍文秋在2011年8月至10月期間,曾將多張來自一名客戶用作交收證券交易的支票,存進她自己及另一客戶的交易帳戶。伍氏的行為導致該客戶的帳戶結存出現負數,並因此被罰息。

  當該客戶要求伍文秋就罰息一事作出解釋時,伍氏為掩飾其失當行為,向該客戶訛稱該筆利息乃誤收費用。此外,伍氏在未獲授權的情況下沽出該客戶帳戶內的部分證券,以降低她的保證金比率,以免她被追收保證金。在該受影響客戶向其雇主及香港證監會提出投訴後,已向她作出賠償。

  香港證監會亦發現,伍文秋曾在未獲另一客戶書面授權的情況下,以全權委派形式在該客戶的交易帳戶內進行交易。

  香港證監會在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考慮到挪用客戶資產乃嚴重不誠實行為,伍文秋試圖掩飾有關行為更加重了案件的嚴重性。香港證監會認為伍氏並非持牌的適當人選。

恒生銀行前員工周浩權遭終身禁入(欺詐罪)

  前恒生客戶經理周浩權被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重投業界(欺詐罪)

  香港證監會終身禁止周浩權重投業界,周曾任恒生銀行的客戶服務經理。

  在2011年4月1日,區域法院裁定周浩權6項盜竊罪、6項欺詐罪及3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罪名成立,判處監禁44個月。

  區域法院發現,周於2007年1月至2009年1月期間,在其客戶賬戶內進行多宗未經授權的交易。周亦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多次從客戶賬戶內擷取款項,並將款項轉到其妹的賬戶,但其妹對此並不知情。

  於周已被定罪,香港證監會認為他並非擔任持牌人的適當人眩香港證監會在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周的行為不誠實,並導致其客戶賬戶蒙受估計超過500萬元的重大金錢損失。

廣發證券員工曾慧宇遭吊牌牌並禁入五年(內幕交易)

  香港證監會撤銷廣發證券(000776,股吧)員工曾慧宇牌照 並禁入五年(內幕交易)

  香港證監會公布,撤銷廣發證券雇員曾慧宇的牌照,並禁止其重投業界,為期五年,由2013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7日止。

  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在中海油(00883)於2012年7月23日發出公告,指中海油已訂立協議以約151億美元收購總部設於加拿大的環球能源公司nexen之前的數天期間內,曾在紐約證券交易所買賣nexen股份。曾購入股份,是為她在其受雇的廣發證券(香港)經紀所開設的個人帳戶以及三個其獲全權委派授權的客戶帳戶而進行的。

  在該公告發出當日,nexen股份於紐約交易所的收市價為25.90美元,較上日收市價17.06美元上升約52%。曾隨即將她購入的nexen股份幾乎全數出售,為自己及其三個客戶帳戶分別賺取了約20.2萬美元(約相當於157.5萬港元)及約124.4萬美元(約相當於970.7萬港元)的利潤。

  曾的行為導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其展開的法律行動當中,向她提出內幕交易的指控。

  該等事宜令曾作為香港證監會持牌人在香港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適當人選資格受到質疑。曾已同意就該等事宜接受香港證監會的紀律處分行動。

(本新聞來源:和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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