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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疑幫鼎王行銷 中市消保官:依證據處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14 08:02


消基會在台北召開記者會批評,鼎王集團旗下餐廳廣告不實,賺取暴利,衛生單位罰款三百八十萬元,中市消保官要求業者補償,業者提供兩個月八折等方案回饋補償消費者,處罰太輕,如同幫業者週年慶促銷,希望主管機關要保護消費者權益。對此,市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依證據處理,如果消基會願意承接團體訴訟,台中市府相當歡迎。(寇世菁報導)

對於消基會的質疑,台中市府法制局主任消保官康馨壬回應表示,市政府是有多少證據、說多少事情,鼎王涉及違規部分,衛生局會做裁罰,消保官依衛生局提供的違規情節輕重,要求業者做補償,業者願意以八折等方案回饋、補償消費者,市府並非幫鼎王作行銷活動。


康馨壬指出,她和消基會台中分會溝通過,歡迎一起為消費權益努力。她並指出,市府所看到的面向及證據,與媒體報導有所差距,不能用媒體報導的內容辦案。

康馨壬表示,市府比較在意的是對已消費民眾提供回饋,過去消費者要求回饋都必須使用發票,市府進一步要求鼎王,要讓消費者一年內的信用卡簽單及發票都可以要求業者行使補償,並可就近到鼎王旗下餐廳分店要求執行補償。

康馨壬表示,如果鼎王的消費者因個案原因,造成權益受損,要求進行訴訟求償,台中市府願意協助,團體訴訟必須要有消費團體協助,如果消基會願意協助接受團體訴訟,台中市府相當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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