彬台科技: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O三年度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4-10 16:39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4樓會議室(台大校友聯誼社)
4.召集事由:
會議時間:103/06/26(四) 上午九時整。
壹、報告事項:
一、一O二年度營業概況及一O三年營業計劃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一O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一O二年度對外背書保證辦理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投資大陸地區事業報告。
五、增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之報告。
貳、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O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二、本公司一O二年度盈餘分配案。
參、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
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式」。
肆、選舉事項:
一、改選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獨立董事及監察人。
伍、其他議案:
一、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之限制。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8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6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自民國一O三年四月十八日起至
一O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以及獨立董事候選人之提
名,凡有意提案及參加獨立董事提名選舉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172條
之1 規定辦理提案手續,受理提案處所:彬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瑞
光路208號5樓 財會部股務課 電話:(02)8751-1222。
(3)開會通知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另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述明股東戶號
、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洽辦,電
話(02)2181-1911。另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千
股之股東,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三十日前,以公告方式為之。
(4)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三十八日前依
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台北市瑞光路208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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