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6款
1.發生變動日期:103/04/08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林國水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無
4.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解任
5.異動原因:依公司法第197條,在任期中持股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
二分之一。
6.新任監察人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101/05/25 ~104/05/24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1/3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3年股東常中補選。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