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正遲未過 張金鶚憂心都更全面停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5 17:14
去年四月二十六號大法官釋憲,認定「都更條例」部分違憲,釋憲一年後失效,眼看大法官釋憲一年後的期限,即將在四月二十六號到期,不過「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卻遲遲沒通過,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今天(五號)率市府相關局處,赴立法院拜會,張金鶚說,如果「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四月二十六號前沒有通過,台北市的都更案件,將全部停擺。(林麗玉報導)
大法官去年四月二十六號,提出七零九號釋憲文,認定「都更條例」核准都更事業概要程序及申請門檻等,因為不夠周延及門檻過低違憲,要求一年之內檢討修正,不過眼看一年的修法期限,將在四月二十六號到期,都更條例修正草案卻遲遲未通過,北市府副市長張金鶚憂心表示,一旦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沒能在四月二十六號修正通過,台北市都更案件,都將停擺。
根據瞭解,目前都更條例修正草案的版本,多達二十三個版本,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說,一旦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沒有在四月二十六號前通過,例如都市計畫概要的比例門檻,目前送件的案件,都是依照過去的法令規定,如果新的修正草案不通過,舊有的法令又失效,北市府將沒有依據,審查整個停擺。
處長林崇傑說,如果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沒能在四月二十六號通過,走到一半的都更案件,例如釋憲認為概要比例違憲,不過已送概要的案件,都還是照原有的法令規定,四月二十六號失效後,比例該要多少,沒有依照,另外走到一半的都更案,沒有辦聽證會的案件,也都會有問題,都更條例修正草案沒通過,都市更新案就不知道該用什麼樣新的法令依據來推動,將全面停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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