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十大財險賠案3:“曙星1”輪“永星7”輪碰撞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5 08:45
和訊保險(和訊放心保)訊息 3月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2013年度十大保險典型賠案,分別為10件財險典型賠案及10件壽險典型賠案。
在賠案初選階段,共有65家保險機構選送了169起賠案,后經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和訊網等相關媒體,保險監管部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以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專家學者組成的評選委員會投票,最終選出前述20件典型賠案,基本涵蓋了2013年發生的一些重大自然災害和社會關注的熱點事件,展示了保險行業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也從多個角度和不同層面,提示全社會提高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
以下為評選出的2013年十大財險賠案之——“曙星1”輪與“永星7”輪碰撞賠款案詳情
一、案情介紹
2013年1月12日18時許,兩艘均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以下簡稱“寧波太平洋產險”)承保的“永星7”輪與“曙星1”輪在上海長江口錨地附近發生碰撞事故,導致滿載近1.6萬噸鋼材,處於錨泊狀態的“曙星1”輪貨艙破損進水,船體緩慢下沉並於13日上午9時左右徹底沉沒。
12日當晚接到報案后,寧波太平洋產險立即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的應急處理小組,同時迅速將案情上報太平洋產險總公司航運保險部。在總公司的指導下,寧波太平洋產險快速決定在海事局派遣救助船舶的基礎上,委派上海救撈局再派大馬力“德意”輪前往協助施救。13日早晨獲悉船已無法救助后,工作組通知所有救助船只返航。
同時,寧波太平洋產險緊急召集承保經辦單位象山支公司、事故船東及航運險部理賠人員共同商議,確定理賠人員協助船東前往事故現場處理本案,決定委派上海弘盛保險公估有限公司負責查勘檢驗事宜,上海瀛泰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13日,海事局召開緊急會議,通報案件情況,並傳達交通部副部長及上海市政府領導對此次事故處理的指示精神:由於沉船處於長江口航道上,嚴重影響通航安全,交通部領導要求海事局限期處理好沉船,保障航道暢通,減少事故損失。
考慮到船東無法籌集資金打撈且打撈費已超過船舶本身價值構成推定全損,太平洋產險開啟綠色理賠頻道,與船東協商確定:船殼險項下寧波太平洋產險共計賠付4500萬,並取得相關權益轉讓。1月21日,事故發生后的第6個工作日,保險公司將賠款支付至相關方。
隨后,“永星7”輪委派上海律師於上海海事法院申請設立責任限制基金,上海海事法院裁定設立限制基金成立,現各方正在就基金分配問題進行訴訟。
二、涉案險種介紹
遠洋船舶保險:保險標的是船舶,包括其船殼、救生艇、機器、設備、儀器、索具、燃料和物料,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
船舶污染責任險;船舶污染責任保險,主要是指以船舶上燃油、載運油品、化學品及其他有害物質泄漏,或者因投保船舶在通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致使被碰撞船舶上燃油、載運油品、化學品及其他有害物質泄漏造成污染損害,依法應當由船舶所有者或管理者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為標的的責任保險。
三、提示
從現有資料判斷,事故主要系船員疏忽導致船舶碰撞。從現有數據看,超過60%的事故為人為因素造成,所以船員的素質與責任心為航行安全的重要因素。
“曙星1”輪船東因未投保殘骸清除保險和承運人責任險,需要自行承擔清障費用2100萬元,以及面臨貨主及貨物保險公司向其追償貨損的風險。為保證公司平穩運行,建議相關船東投保殘骸清除保險和承運人責任險等保賠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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