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十大財險賠案2:某臺資電鍍企業2012年火災賠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3-05 08:45
和訊保險(和訊放心保)訊息 3月4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2013年度十大保險典型賠案,分別為10件財險典型賠案及10件壽險典型賠案。
在賠案初選階段,共有65家保險機構選送了169起賠案,后經人民日報、經濟日報、和訊網等相關媒體,保險監管部門、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以及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專家學者組成的評選委員會投票,最終選出前述20件典型賠案,基本涵蓋了2013年發生的一些重大自然災害和社會關注的熱點事件,展示了保險行業的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也從多個角度和不同層面,提示全社會提高風險意識和保險意識。
以下為評選出的2013年十大財險賠案之——某臺資電鍍企業(pcb)2012年火災事故賠款案詳情
一、案情介紹
本案被保險人是一家大型臺資pcb(電路板印刷)生產企業,由深圳人保財險承保財產一切險。2012年5月11日,被保險人員工發現電鍍車間電鍍槽起火並立即組織人員撲救,約5分鐘后火勢失控,廠內廣播通知所有人員撤離,約15分鐘后,當地消防部門20余輛消防車趕到現場救火,4小時后明火得到控制,但廠房內呈現悶燒跡象,第二日下午消防部門鑿開廠房外墻進行撲救,車房內再度出現明火並竄至樓頂,直至第三日上午7時左右徹底撲滅,火災持續約40多個小時。本次事故涉及受損財產約人民幣4.5億元,被保險人索賠金額人民幣2億元。
深圳人保財險接到客戶報案后,立即聯系被保險人了解事故經過及損失情況,並安排理賠人員前往事故現場。
到達現場后,保險公司指引被保險人與當地消防部門溝通,全力縮小現場封鎖區域,未封鎖區域立即著手準備施救工作。
由於現場大量未過火設備遭到煙霧、消防水等產生的酸霧酸液污染腐蝕,狀態趨於惡化,鑒於此情況,為避免損失進一步擴大,深圳人保財險立即向被保險人說明專業施救工作的必要性,並與被保險人共同確認和聘請專業清潔公司進場開展清潔施救工作。同時聘請公估機構進場勘查檢驗,理賠工作人員駐場協調指揮。
為客觀、公正評估受損設備、建筑物等項目的損失程度及恢復成本,深圳人保財險聘請業內專家和機構介入相關項目的檢測、報價、議價以及實驗性修復環節。
案件處理過程中,為緩解被保險人資金困難,深圳人保財險就可核實項目預付了部分賠款。
根據相關專家和機構的專業意見,深圳人保財險與被保險人進行充分溝通,協助被保險人與設備原廠商及維保單位就修復方案和價格進行談判。於2013年2月達成1.15億的最終賠付協議。
承保公司名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被保險人名稱:某臺資電鍍企業
二、產品介紹
本次賠案涉及險種為財產一切險。最終賠付金額人民幣1.15億元。
財產一切險采取的是列明除外責任的方式,除了條款規定的責任免除外,其他責任災害和意外事故均為保險責任,是目前企業財產保險常見的險種,保險標的包括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及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等存貨,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資產情況確定。
三、 服務特點
由於廠房內未直接過火的設備高達3億以上,如果未能及時采取有效的施救措施,設備腐蝕狀況將日益加大。為了能夠及早進場施救,把握住災后施救的“黃金72小時”,深圳人保財險指引被保險人全力配合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工作,全力縮小封鎖范圍,為后續清潔施救創造條件。
同時安排被保險人立即著手準備充足的人工、采購必要的物資(臨時供水供電設施、排風設施、清潔工具等等),全力做好施救工作的前期準備。
同時聯系兩家專業清潔公司前往現場勘測,指導初步清潔工作安排,並與被保險人根據其技術力量和人員配備情況擇優聘請。
為客觀、公正評估受損財產的損失程度及恢復成本,深圳人保財險聘請專家和機構介入相關項目的檢測、報價、議價,並進行必要的實驗性修復。然后根據專家和機構的專業意見,與被保險人進行充分溝通,並協助被保險人與設備原廠商及維保單位就修復方案和價格進行談判。
四、提示
2011年底至2012年中國內已經發生多起pcb企業火災事故,損失均在千萬以上甚至上億經濟損失,其中大部分都是與電鍍生產線有直接關係(特別是某台灣電鍍線生產品牌),綜合分析,目前國內從事pcb生產的大型企業,其設備基本已運行6年以上,設備狀態趨於不穩定,其設備基本已進入事故頻發階段。建議類似企業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檢查,包括線路的散熱情況、電鍍槽溫控設施是否正常、是否已經使用阻燃的耐腐蝕材料、消防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標準等。
快速獲得和了解企業生產工藝流程、以及財產類型特點等資訊,可以幫助保險雙方就相關理賠工作安排迅速達成一致,例如:專業清潔公司、保險中介機構、業內專家的選擇等等。
如果被保險人能夠積極配合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工作,則有機會爭取到更有利的條件。
清潔施救階段,保險雙方、清潔公司需保持充分的溝通,以推動清潔工作迅速的開展、快速平穩的進行、安全無遺漏的結束。
損失核定階段,保險雙方和公估機構有必要充分參考各方意見,包括原廠商、維保單位、被保險人技術人員、業內專家以及市場上其他廠商意見,結合保險合同綜合分析探討,可以有效避免設備原廠商的過度要求,為保險雙方爭取到更好的維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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