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銀行否認內幕交易:副行長對聯手小米不知情
鉅亨網新聞中心
張雲
北京銀行(601169.SH)主管金融市場部副行長趙瑞安被市場質疑涉嫌內幕交易一事已經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關注。昨日該行發布公告稱,趙瑞安在春節前已經表達了增持意願,並在2月13日提交申請,稱將在17日至21日(即本周)增持股票,且並不知情與小米科技的合作內容。
但公告並未解釋簽約當日為何未對股票停牌,造成公告與消息泄露間的時間差,影響了二級市場的走勢。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內幕交易或者信披違規並不按照消息影響二級市場走勢的方向而定,也不按照涉嫌內幕交易者或者上市公司是否盈利而定。
近年來,A股市場被定性為內幕交易,且情節最為嚴重的光大證券“8·16”烏龍指事件中,光大證券在最后其實並未盈利,但證監會的單相當重——對4名相關決策責任人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處以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沒收光大證券非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款,共計5.2328億元。
所謂股票盤中臨時停牌,是指證券交易、監管機構為遏制上市新股短線炒作、內幕交易、ST股炒作這些現象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防範市場風險,維護市場秩序,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證券交易所可對股票實行盤中臨時停牌。
有市場人士稱,北京銀行與小米科技的合作,雖然不能量化,但契合近期市場對互聯網金融的熱炒,其二級市場股價波動幅度應當早有預見,只是北京銀行並未實施停牌,大部分跟風追漲的投資者也未能從官方渠道得到確實消息,公平交易也無從談起。
上證所相關人士回應本報稱,有監控到北京銀行事件,但具體以該行公告為準。
臧小麗則表示,對內幕交易或者信息披露的監控應當以證監會及其相關機構為主,證交所只監控交易行為是否正常。
(本報記者程亮亮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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