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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憑單無紙化 多元管道可查調所得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1-20 15:05


所得稅憑單無紙化已於一月八號上路,臺北國稅局表示,新制規定「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因此,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仍應填發。(黃悅嬌報導)

臺北國稅局表示,新修正通過的所得稅法規定,所得稅各式憑單採行「原則免填發,例外予以填發」方式辦理,也就是憑單填發單位原則上可以不必在每年二月十號(每年一月遇連續三日以上國定假日者填發期間延長至二月十五日)前填發所得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但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時,憑單填發單位仍應填發,且必須提供納稅義務人多元且便利的申請管道。


對於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正式實施後,可能仍有部份民眾還有查調所得需求,國稅局指出,除了向憑單填發單位查詢、申請外,還可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持身份證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或委託代理人申請查詢;另外,也可在報稅期間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同意的電子憑證為通行碼,使用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或外僑綜合所得稅電子結算申報軟體,經財政部報繳稅網站,查詢課稅年度的憑單資料,或者也可參考國稅局每年四月二十五號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的所得資料明細。(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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