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購富邦金控特別股財政局:政府財源支出以公務優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2 18:02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民進黨市議員周柏雅12日指出,明天是富邦金控發行特別股認股的最後一天,身為大股東的北市府可以認夠五千九百萬股,依利潤價差,市府一年可以得到一億的收入,七年就七億,但市府卻放棄,對此,財政局表示,政府財源及支出配置,應以公務施政為優先考量,並非僅追求資本利得最大,市府倘依持股比例參與增資特別股,所需資金達35億元,恐排擠其他公務及社福支出,另倘以舉債籌措資金賺取利差,除不符「臺北市建設公債發行自治條例」規定外,亦宜考慮社會觀感,經市府審慎考量後,已決定不參與認購富邦金控特別股。
財政局說,富邦金控為台北市政府之對外投資事業,市府共持有13.11%股權,富邦金控去年底原規畫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及特別股之計畫,市府為避免股權被稀釋,原擬就普通股參與認購,但尚未獲議會同意,嗣富邦金控因近期國內外資本市場大幅動盪,改為全額發行特別股,市府已另向議會申請撤回原普通股認購案。
財政局表示,本次富邦金控發行之特別股股息年率4.1%,惟該公司倘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得不分派股息,未分派之股息亦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並未保證獲利率;另外本次發行特別股目前規劃7年後始得收回,惟屆時如果該公司財務評估收回有困難仍可延後收回。
財政局同時表示,參與增資特別股所需金額龐大且投入資金時間冗長,至少7年以上才能收回,期間市府如果有市政建設資金需求無法要求提前收回,且無法預估未來金融情勢每年均可獲配股息,同時因其發行特別股,台北市政府股權比例未稀釋,在無表決權,無選舉權,亦不可轉換為普通股之發行條件下,綜合考量不參與特別股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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