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昕國際:公告募集及交付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依據 一、本公司105年03月14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03月31日證櫃債字第10500071871號函申報生效。 三、公司法第二五二條第一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度第二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以下簡稱「本公司債」) 三、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本公司債發行總額為新台幣參億元整,票面金額為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四、公司債之票面利率及計息方式:本公司債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0.8%,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年單利計、付息乙次。以每壹佰萬元債券為單位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五、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得於本公司債發行屆滿第二年之付息日當日執行買回權,全數買回本公司債;若本公司未執行買回權,本公司債為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三年,到期一次還本。買回權:本公司債買回日為自發行日起發行屆滿第二年之付息日。本公司得於買回日當日強制提前買回本公司債,本公司債之債權人不得有異議。本公司將於買回日前30日之前得擇期公告買回,同時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本公司債之債權人,按債券面額加計實際持有期間之應付利息,全數買回本公司債,本公司債於買回日全部到期並終止上櫃。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 (一)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銀行借款或資本市場、貨幣市場工具籌資支應。 (二)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三)本公司將依規定持續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辦理相關資訊之公開。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八、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新台幣2,100,300仟元,另尚有亞昕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一○五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金額新台幣5億元。 九、公司債發行價格:本公司債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十、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已實收之金額:截至民國(下同)一○四年十二月十四日止,已發行股份總數為參億捌仟玖萬參佰柒拾肆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參拾捌億玖拾萬參仟柒佰肆拾元整(NT$3,800,903,740元) 十一、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華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元大銀行南京東路分行,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219號1樓。 十三、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有發行擔保者,其種類、名稱及證明文件:銀行保證。 十五、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及證明文件:本公司債委由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之委任保證契約及履行公司債保證義務契約保證。 十六、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七、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八、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九、還本付息代理機構: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行。 二十、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二十一、銷售對象:僅限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外幣計價國際債券管理規則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二十二、募集期間及交付日期:本公司債訂於105年04月08日開始募集並完成募集發行,款券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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