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聯有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4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25 17:42
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92,726元 (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9,272,565元 (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 如何發揮多重資產策略的最大優勢?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