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寶萬股權之爭重演 保險業重大股權投資 須報中保監核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0 10:33
中保監昨(9)日修改保險資金運用管理暫行辦法,公開徵求意見,具體建議包括保險資金可從事境外投資、可用外幣認購及買賣股票、可投資資產證券化產品和創投基金等私募基金。值得注意的是,在擴大險資投資範圍的同時,保險公司若有重大股權投資時,須通報中保監核准。
《星島日報》報導,修改意見明確,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及保險公司的重大股權投資,應當上報中保監核准。重大股權投資包括對非保險類金融企業實施控制、對與保險業務相關的企業實施控制且投資金額較大、對擬投資企業未實施控制,但投資金額或比例達到相關標準,以及中保監規定的其他情況。
另外,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可以設立夾層基金、併購基金等私募基金,具體辦法由中保監制定;同時又要求保險企業開展直接股票投資、股權投資、無擔保債券投資或運用衍生品等業務,以及設立基礎設施、養老等專業保險資產管理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投資管理能力。至去年底,中國保險總資產已突破12.4兆元人民幣,其中境外投資360億美元,比重1.9%。
此次保監會的修改意見,一方面擴大了險資投資範圍,另一方面重申了股權投資的比例限制,加強對險資重大股權投資的監管。自去年底「寶萬股權之爭」以後,接連發生保險資金大舉收購上市公司股權的個案,惹來監管層高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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