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庭機械:澄清工商時報b1版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08/19
2.公司名稱:巨庭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1版
6.報導內容:巨庭內外受益 匯兌利益足補等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由於本公司依規定免公告財務預測,媒體報導有關本公司
EPS等預估之相關資訊,依本公司對外公告之實際數據為準,特此澄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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