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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4/08/18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434,499,672元(每股6元)
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44,833,224元(每股2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新台幣565,269,424(每股7.8元)
及及資本公積發放現金股利新台幣14,494,088元(每股0.2元)。
4.變更原因:股東提議,並經主席就修正案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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