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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0年5月4日金管銀控字第1100208282號函。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5年4月28日證櫃債字第11500027752號函。 三、證券交易法第34條。 公告事項: 一、發行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名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115年度第39期無擔保主順位金融債券乙券 三、債券代碼:G11485 四、債券簡稱:P15中信銀2B 五、櫃檯買賣開始日:115年4月29日。 六、債券順位及投資風險:本債券債權(含本金及利息(如有))之受償順位同於本行其他無擔保債權人之受償順位。本債券非存款,不受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保險之保障。 七、發行總額:本債券發行總額為新臺幣參拾貳億伍仟萬元整。 八、債券面額:本債券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仟萬元整。 九、發行期間:發行期間為10年,自民國(以下同)115年4月29日發行,至125年4月29日到期。 十、發行價格:本債券於發行日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十一、票面利率:1.90%。 十二、發行人贖回權:無。 十三、債券形式:本債券採無實體形式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十四、還本方式:詳本債券發行辦法。 十五、付息方式:詳本債券發行辦法。 十六、銷售對象限制:本債券銷售對象僅限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三條所定之專業投資人。 十七、有關本債券其餘發行條件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暨櫃檯買賣中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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