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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 (1)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4條規定。 (2)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二、公告事項: (1)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15年第一季已完成轉換141張,換發 普通股數額為278,091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2,780,910元。 (2)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3)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電話:(02)2504-8125)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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