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和: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買回庫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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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11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483,065,00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15/03/12~115/05/1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1,54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50.00~95.00,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將繼續買回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4.04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無買回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無買回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第八案:【財務部提】
案 由: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實施第一次買回本公司股份辦理註銷案,提請 議
決。
說 明:
1.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本公司擬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
本公司股份辦法」等相關規定,買回本公司普通股並辦理註銷股份。
2.本公司可買回最大股數3,807,000股,買回股數總金額上限新台幣1,483,065,000元。
3.公司本次預計買回1,540,000股(佔實收股本4.04%),預計買回期間自2026年03月12日至2026年
05月11日止。
4.買回價格區間:每股新台幣 50元至 95 元(當公司股價低於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
回公司股份)。
5.公司出具「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書」,敬請參閱【附件十
三】。
6.統一證券出具「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敬請參閱【附件十三】。
7.買回庫藏股期間,內部人不能出售持股。
8.本案業經審計委員會審議通過。
9.董事會之決議及執行情形應於最近一次股東會報告,提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出席董事,買回之區間價格以每股50元~95元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
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
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一、本公司經115年3月11日第四屆第十八次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三分之
二之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集中交易市場(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1,540,000
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04%,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
資產之6.38%,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
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本案經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買回公司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認為本次買回公司股
份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屬合理,且未來執行時對公司財務狀況尚不致造成重大不利
影響,應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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