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亨傳承學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區塊鏈

從8000萬比特幣被扣案 看虛擬貨幣「黑吃黑」的刑事風險

金色財經

2026年1月19日,據媒體報導[i],某網路工程師被控盜竊賭博網站資金,被兩地警方先後立案扣押183個比特幣,價值高達8000餘萬元。

2026年1月,此案已在河南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這是一起典型的虛擬貨幣「黑吃黑」刑事案件。實踐中,類似案件近幾年並不少見,我在辦案過程中也接觸並代理過多起與之情況相似的案件。

不少當事人和家屬在案件初期,往往對「盜竊虛擬貨幣」、「黑吃黑是否構成犯罪」、「罪名是否成立」等關鍵問題存在誤判,對案件走向、罪名認定、證據問題缺乏清晰判斷,最終錯過爭取有利結果的時機。


本文基於已披露的案件資訊,結合刑事辯護實務,圍繞當事人和家屬最關心的幾個問題展開:

為什麼「黑吃黑」行為也會被追責?

此類案件通常涉及哪些罪名爭議和辯護要點?

當事人及家屬在案件中應當如何應對?

1、虛擬貨幣「黑吃黑」盜竊案基本情況

案件背景:

深圳IT男李東(化名)是一名網路資訊安全工程師,大學學的專業是資訊安全。他先後在多家知名網路企業從事網路安全技術工作,後來定居深圳,近年創業經營一家網路公司。

大概從2016年起,李東開始炒股、炒幣,擁有了一些比特幣。不過,後來警方調查認為,他的比特幣來源另有來源。

抓捕經過:

2024年5月,張家界警方依據「匿名舉報」線索,將李東列為犯罪嫌疑人。隨後,張家界市公安局以涉嫌開設賭場為由,對李東進行傳喚,並扣押其數字錢包中的比特幣103枚,後將該部分比特幣變現,金額為4961萬餘元。此後,李東被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才過了四天,李東又被河南省長葛市公安局帶走。據媒體披露,是由於長葛籍的賭博人員報案稱「開雲體育」系賭博網站,而李東疑似跟該賭博網站有關聯。河南警方扣押其比特幣80枚(市場價值超過四千萬元),此後,李東被河南警方執行逮捕。

(圖片來源:同[i])

被控事實:

據報導,李東利用境外網路賭博網站服務器的程序漏洞,通過技術手段竊取了該賭博網站184萬餘名中國公民的個人資訊,並從賭博網站的代理帳戶中,選取返傭比例高、下線多的代理帳戶,將這些代理帳戶的返傭銀行帳戶替換成自己所控制的銀行帳戶,竊取「賭博網站的代理返傭資金。

罪名變化:

案件推進過程中,李東的罪名發生多次變化:

張家界警方對其以網路賭博案立案偵查,但之後又將其罪名變更為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罪。

長葛市公安局對李東刑事拘留的罪名是開設賭場罪,但此後長葛市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對李東提起公訴。

2、此類虛擬貨幣盜竊案件的常見特點

這是一起高技術門檻、高隱蔽性的非接觸式犯罪。

一直以來,邵律師所代理的不少刑事案件,當事人背景都與李東相似,多為受過良好教育的技術型人才,有的擁有碩士學歷,甚至博士學歷。他們對自身專業非常熟悉,但在涉及法律風險時,往往存在明顯的認知不足,或者抱有僥倖心理,從而低估了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

例如本案當事人,作為一名網路資訊安全工程師,正是基於其對區塊鏈技術較為熟悉的技術優勢,同時又存在法律上的錯誤認知,所以實施了對賭博網站虛擬貨幣的盜竊行為。

根據前述案件事實,其利用境外網路賭博網站服務器的程序漏洞,通過技術手段竊取了該賭博網站公民的個人資訊,並從賭博網站中篩選返傭比例高、下線多的代理帳戶,將這些代理帳戶的返傭銀行帳戶替換成自己所控制的銀行帳戶,從而實現竊取「賭博網站的代理返傭資金的目的。

那麼,李東可能採取了哪些可能的技術手段?

首先,他需要發現網站服務器、數據庫或代理管理後台的漏洞,如SQL注入、邏輯缺陷、未授權訪問等。

其次,他需要具備需要處理和分析大規模數據的能力。這可能通過技術手段(如利用漏洞導出數據庫、攔截網路數據包、攻陷管理後台)等技術手段來實現。

再次,為了達到其「選取返傭比例高、下線多的代理帳戶」以實現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他需要對於代理帳戶進行篩選,因此,他需要透徹理解該賭博網站的代理層級、返傭計算規則、資金流向等核心業務邏輯。

最後,將代理的返傭帳戶替換為自己的帳戶,這需要他了解銀行卡驗證、綁定流程,並可能利用系統漏洞或社會工程學繞過安全校驗(如短信驗證、人臉識別)。

那麼問題來了:李東所獲取的,並非他人合法財產,而是賭博網站中的非法資金,這樣的行為是否仍然構成違法?其又為何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3、盜竊賭博網站虛擬貨幣,為什麼仍會被追責?

1、虛擬貨幣、賭資不受保護,為何盜竊行為仍可能構成犯罪

虛擬貨幣由於其匿名性等特徵,廣泛被黑灰產所使用,作為洗錢,轉移犯罪資金等贓款的工具手段。尤其是在賭博網站當中,支持虛擬貨幣出入金已逐漸成為大量賭博網站的基本配置。

邵律師此前曾代理某區塊鏈遊戲的代理被指控開設賭場罪一案,案發的原因就是代理的朋友(賭客)因資金虧損起訴至法院,法院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但其實,大部分人都知道,一旦因賭博罪、開設賭場罪被追責,相關賭資通常會被依法罰沒,賭資本身不受法律保護。

正是在這種背景下,再加上長期以來的政策宣傳,「虛擬貨幣不能等同於法幣」「虛擬貨幣交易不受法律保護」等說法,逐漸成為不少人心中的「常識」。

因此,在涉及虛擬貨幣類盜竊罪、詐騙罪、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罪等案件中,不少當事人都會產生一個典型誤區:

既然虛擬貨幣本身不受法律保護,那麼將他人的虛擬貨幣據為己有,對方即便報案,也無法維權;法律上更不可能據此定罪。

2、為什麼「黑吃黑」仍然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所謂「黑吃黑」案件中,涉及的財物往往來源不合法,例如賭資、贓款等。對此,國家當然有權依法予以追繳和沒收。

但這並不意味著,任何人都可以通過實施新的犯罪行為,將這些財物據為己有。

如果行為人採用暴力、威脅、欺騙、入侵系統等方式去奪取他人控制下的資金,就已經構成新的、獨立的違法行為。刑法所規制的,並不僅僅是「財產歸屬」,更重要的是對社會秩序的保護。

因此,就本案而言,即便李東所獲取的資金來源於賭博網站,其行為仍然可能構成犯罪,並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需要強調的是:這並不意味著,司法機關對案件事實的認定、罪名的選擇、涉案金額的計算,就必然沒有爭議。

恰恰相反,此類案件往往爭議空間較大,也是律師介入後可以着力發力的重點。相關辯護思路,將在下文繼續展開。

4、虛擬貨幣盜竊案件中,有哪些關鍵辯護空間?

1、管轄權與趨利性執法問題

從媒體披露的本案情況來看,由於李東長期居住在深圳,而辦案單位分別位於湖南、河南兩地,同時又存在扣押、變現涉案比特幣金額高達8000餘萬元等情況,李東家屬提出了案件可能存在地域管轄、趨利性執法等問題。

但因本人並非該案代理律師,亦未查閱本案卷宗材料,在缺乏完整資訊的前提下,不宜對該案作出猜測性判斷,因此該部分不作展開。

不過,僅從涉Web3、虛擬貨幣類案件的普遍情況來看,在邵律師接觸並辦理的多起案件中,趨利性執法情況確實的此類案件的「重災區」,也是此類案件中不可迴避的一個現實問題(關聯閱讀:淺談幣圈涉刑案件中的趨利性執法現象)。

同時,關於案件應由何地管轄,在涉網路犯罪、涉虛擬貨幣案件中,同樣是經常出現爭議的焦點問題(關聯閱讀:同案不同判?刑事案件中的「地域管轄」問題研究)

但需要提醒刑事案件家屬的是,即便存在上述爭議,如果辦案機關仍持續推進案件,那麼對於辯護律師而言,更為關鍵的,仍是回到案件本身,從證據、事實、罪名等方面尋找真正具有價值的辯護空間。

具體到此類案件,辯護往往並不是空泛地談「有罪還是無罪」,而是要落到幾個核心問題上:虛擬貨幣性質如何認定、罪名適用是否恰當、涉案數據是否符合入罪標準、涉案金額是否有完整證據支撐。這些問題,直接決定案件的走向,也直接影響最終的處理結果。

結合此類案件的共性特點,相關辯護思路,大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

2、虛擬貨幣是數據還是財物?不同認定對罪名的影響

這是律師在辦理涉虛擬貨幣盜竊罪、詐騙罪、職務侵占罪、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罪等案件時,幾乎必然會面對的問題。

因為虛擬貨幣被認定為「數據」還是「財物」,將直接影響罪名適用,從而影響當事人可能面臨的刑期。

在涉案金額較大的情況下,非法獲取計算機資訊系統數據罪的法定最高刑為七年,而盜竊罪、詐騙罪、職務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則可能達到無期徒刑。

但在司法實踐中,圍繞虛擬貨幣性質的認定,仍存在較大分歧,不同案件、不同地區、不同辦案人員之間,同案不同判的情況並不少見。

這也正是此類案件中,律師能夠發揮作用、爭取有效辯護空間的重要所在。

3、以盜竊罪和侵犯公民個人資訊兩罪並罰,是否合理?

目前,檢察機關以涉嫌盜竊罪、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對李東提起公訴。

但結合案件情況來看,李東獲取相關資訊的直接目的,是為了篩選返傭比例高、下線人數多的代理帳戶,從而實現對賭博網站返傭資金的占有。

在此背景下,邵律師認為,其獲取資訊的行為,更符合為實施盜竊行為所服務的前置環節和必要手段,應當整體評價,而不宜機械拆分為兩個獨立犯罪。

李東重點關注和獲取的,主要是代理帳戶的業務數據(如帳戶ID、業績情況等),其核心目的在於篩選對象,而非獲取公民隱私。大量與盜竊目的無關的個人資訊(如普通賭客的手機號、住址),可能是在批量導出時被附帶獲取的,這反映了其犯罪工具的粗糙性,而非另行實施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的獨立故意。

雖然技術上可以分開操作,但法律評價應關注行為人的主觀計劃和整體行為過程。一個為實施盜竊而瀏覽、分析、導出相關數據的行為流程,在刑法上應被視為一個連續的犯罪過程進行整體評價,人為拆解是對複雜犯罪行為的機械化理解。

如檢方意圖證據李東存在兩個獨立的犯罪故意,就有必要舉證證明:

  • 李東在入侵系統時,就懷有「既要偷錢,又要偷數據賣錢」兩個明確且分離的意圖?現有證據(如其通訊記錄、聊天內容)能否證明其有出售或另用數據的意圖?如果不能,則應推定為所有行為服務於一個總意圖。

  • 涉案184萬條資訊是否被實際用於了與盜竊無關的場合(如出售、提供給他人、用於其他詐騙等)。如果檢方只能證明「資訊被獲取了」,而無法證明「資訊被獨立地使用了」,那麼這些資訊就始終是盜竊犯罪的工具和組成部分,而非獨立的犯罪果實。

4、公民個人資訊數量是否足以認定構罪

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必須建立在證據確實充分的基礎之上。即便法院最終認定有罪,那麼針對涉案相關數據,仍有可以爭取從輕減輕的辯護抓手。

針對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對「公民個人資訊」的認定標準較為嚴格,並非所有數據都可被認定為刑法意義上的公民個人資訊。

邵律師此前曾辦理的某公司被控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案件,公安機關最初指控涉案公司侵公數額高達50萬條,但經過邵律師對數據篩查比對後發現,其中大量數據並不符合刑法意義上「公民個人資訊」的認定標準。基於此,邵律師明確向檢察官提出應當退回補充偵查,並要求依據相關認定標準對數據重新核查。

在重新鑑定、查重之後,公安機關最終確認,能夠達到入罪標準的資訊數量未能達到立案標準規定的5000條,案件依法撤銷,當事人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因此,回到本案,若所謂「184萬條資訊」中,大量內容僅為網站賬號、投註記錄、IP地址、設備資訊等數據,而缺乏能夠直接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等關鍵要素,則是否符合刑法意義上的「公民個人資訊」,亦存在較大爭議。

其辯護律師也表示,警方介入後,儲存資訊的行動硬盤未封存;電子數據有多次修改痕跡;相關的個人資訊很多並非完整個人資訊等觀點,由此,若取證過程違反法定程序,數據完整性被破壞,則涉案電子數據能否作為定罪量刑的證據使用,是本案的重要爭議點。

5、183枚比特幣是否均屬贓物?涉案金額的來源及證據鏈審查

根據媒體報導,據其家屬介紹,大概從2016年起,李東開始炒幣,擁有比特幣。那麼警方扣押的其183個比特幣,是否均源自其盜竊賭博網站所得,是否有足夠的證據鏈條證明,也是庭審的重點。

媒體報導中,並未明確李東所竊取的賭博網站代理返傭資金,究竟是人民幣、BTC,還是USDT泰達幣等穩定幣。報導僅提到:其將竊取的資金「644萬餘元轉入購買13張銀行卡」,並「利用某團伙購買比特幣虛擬貨幣」。

從這一表述可以看出,涉案資金在進入其控制範圍後,至少經歷了法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多次轉換;若其中還涉及購買他人銀行卡、使用冷錢包地址、借用第三人帳戶等情形,資金鍊路將會進一步拉長、變得更為複雜。

但另一方面,按照報導描述,司法機關最終是直接扣押了李東名下的比特幣。那麼關鍵問題就變成了:被扣押的這些比特幣中,哪些能夠形成完整證據鏈,證明其確係來源於賭博網站返傭資金?哪些又可能與其早期持幣、正常交易等情況混同?這一點,必須由辦案機關逐筆查證、逐項對應,不能僅憑「扣到幣」就直接推定為「全部贓物」。

在邵律師辦理的涉幣類案件中,為了查清每一筆資金的來源與去向、核實辦案機關指控的涉案金額證據鏈是否閉合,邵詩巍律師團隊通常會開展資金鍊路與鏈上數據的交叉核對,並製作資金流向圖表(如下圖)。由於當事人往往涉及多個冷錢包地址、並頻繁使用第三人帳戶,每一個地址、每一筆轉賬都需要逐一核實。

(邵律師團隊代理某案中所繪製的部分資金流向圖表)

這項工作量極大,往往需要投入數周時間。但也正是通過這種逐筆核對,才能更直觀地發現:檢方指控的涉案金額,是否真的能夠被證據鏈完整支撐,還是存在鏈路斷點、歸集混同、擴大計算等問題。

除此之外,還需要結合案卷材料中可能出現的審計報告、司法鑑定意見等內容,逐一核對其計算方法、取證來源與結論依據,進一步判斷相關結論是否經得起推敲。

5、寫在最後

希望本文能夠給為存在類似僥倖心理的當事人敲響警鐘,畢竟,當前公安機關對涉虛擬貨幣案件的認知水平和辦案能力,都在不斷提升。

如果一旦涉案,因此此類案件往往涉及技術問題和大量鏈上數據,專業性較強、複雜程度高,且一旦被認定有罪,這類案件往往涉案金額特別巨大,行為人可能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切不可抱有「不會構成犯罪」「證據不足查不清」等盲目樂觀心態,應高度重視,並及時尋求專業刑事律師的幫助。

來源:金色財經

發佈者對本文章的內容承擔全部責任
在投資加密貨幣前,請務必深入研究,理解相關風險,並謹慎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不要因為短期高回報的誘惑而忽視潛在的重大損失。

暢行幣圈交易全攻略,專家駐群實戰交流

▌立即加入鉅亨買幣實戰交流 LINE 社群(點此入群
不管是新手發問,還是老手交流,只要你想參與加密貨幣現貨交易、合約跟單、合約網格、量化交易、理財產品的投資,都歡迎入群討論學習!

前往鉅亨買幣找交易所優惠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