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山西省臨汾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一審公開宣判十三屆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杜玉波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杜玉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600萬元人民幣;對杜玉波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24年8月,被告人杜玉波利用擔任北京理工大學黨委副書記、副校長、黨委常務副書記,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黨委書記,教育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第七屆、第八屆理事會會長,第七屆、第八屆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個人在民辦高校設置、工程項目承攬、子女入學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6793萬餘元人民幣。
杜玉波長期任職於教育系統。公開簡歷顯示,杜玉波生於1955年9月,河北石家莊晉州人,1974年2月參加工作。2010年12月任教育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直至2016年卸任。在教育部工作期間,他主管高等教育和改革工作。2018年3月,杜玉波當選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23年卸任。2024年9月,杜玉波被通報受查,今年3月被開除黨籍,同月被逮捕。案件8月公開審理。(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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