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代重要子公司鼎越開發(股)公司公告該公司業已就聯貸案與聯貸金融機構達成協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7款
1.事實發生日:114/11/05
2.債權銀行名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等8家金融機構
3.發生緣由:鼎越公司與銀行之聯合授信契約之授信期間將於114年11月5日屆期,
經協商之後已達成效期展延一年之協議。
4.公司與債權銀行召開協商會議之協商結果:經與授信聯貸金融機構協商後,參貸銀行
同意展延授信期限一年,展延後授信期間屆期日為115年11月5日。根據協議,鼎越
公司承諾分別於115年3月償還5億元、115年6月償還10億元及115年9月償還15億元。
5.因應措施:本公司及鼎越公司將執行後續相關作業。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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