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4日專訊》11月3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了上海首例人工智能大模型著作權侵權案。
原告公司是知名IP《鬥破蒼穹》系列動漫中美杜莎角色形象的著作權人,被告公司運營目前國內某頭部AI圖像生成平台,依托大模型和諸多LoRA模型為用戶提供AI在線生圖等服務。另一被告李某是平台用戶,其截取《鬥破蒼穹》系列動漫中美杜莎形象圖片二十餘張做成圖包,並使用平台的「訓練LoRA」功能生成兩款美杜莎LoRA模型,發布在自身帳號中,供其他用戶使用以生成與美杜莎形象相同或實質性相似的各種圖片。
原告公司認為,「美杜莎」構成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案涉美杜莎LoRA模型能夠定向生成美杜莎角色形象,被告李某構成不正當競爭且侵犯了原告複製權、改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同時,平台存在大量侵犯原告美杜莎角色形象的LoRA模型,在「動漫專區」中存在大量涉嫌侵犯《鬥破蒼穹》其他角色形象的LoRA模型,被告對此放任,沒有盡到平台責任。
因此,原告訴請:兩被告停止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發布聲明,以消除其侵權行為給原告造成的不良影響;平台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0萬元(人民幣.下同),被告李某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20萬元,兩被告在15萬元的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經審理後,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李某停止侵犯原告公司所享有的《鬥破蒼穹》系列動漫中美杜莎角色形象的複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二、被告李某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公司經濟損失3萬元及維權合理開支2萬元;三、駁回原告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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