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光科技:公告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9/0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本次私募對象限於證券交易法第43條
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0910003455
號規定之特定人,已洽定應募人為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以不超過2,500,000股普通股為限,於114年股東常會
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辦理。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依114年6月26日股東常會決議之定
價原則訂定。114年9月1日為定價日,以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興櫃
股票電腦議價點選系統內,本公司興櫃股票普通股之每一營業日成
交金額之總和除以每一營業日成交股數之總和計算,以前30個營業
日均價27.38元為參考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八成
為依據。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因應公司未來營運發展,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
,及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金市場狀況、籌資時效性、發行成
本等因素後,透過私募有價證券方式籌資,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
之機動性與靈活性,且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公司
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不適用。
10.實際定價日:114/09/01
11.參考價格:27.3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24.5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其轉
讓須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外,其餘權利義務與本公司
已發行之普通股東同。應自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交付日起滿三年後
,依相關法令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掛牌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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