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資:公告董事會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4/08/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a)(二余)俊光/董事長兼投資副總經理
(b)莊仁川/副總經理
(c)林惠貞/副總經理
(d)沈詠萱/協理
(e)陳懿芳/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a)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策略發展辦公室主席
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大宇資訊(股)公司法人代表)
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灣光罩(股)公司法人代表)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友縳投資(股)公司法人代表)
(b)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宇資訊(股)公司法人代表)
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室特助
(c)台灣光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室特助
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灣光罩(股)公司法人代表)
(d)光揚曜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宇資訊(股)公司法人代表)
友縳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灣光罩(股)公司法人代表)
(e)揚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資暨組織專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均同意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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