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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泰金:代子公司國泰產險公告向國泰人壽(股)公司取得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0款


公司代號:2882


公司名稱:國泰金

發言日期:2025/08/14

發言時間:17:41:42

發言人:陳晏如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辦公營業處所:

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296號總公司大樓5樓、7樓、

9樓B、11樓、B3樓A2室、B0室及B4樓

2.事實發生日:114/8/14~114/8/14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14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辦公營業處所:總坪數1,701.03坪

B3樓(B0)、B3(A2)、B4樓:1,200元/坪(未稅)、共96.57坪。

5樓、7樓、9樓(B)、11樓:3,040元/坪(未稅)、共1,604.46坪。

每月租金加計營業稅共5,243,114元。

交易總金額:5,243,114元(含稅)x24個月=125,834,736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123,397,414元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原租約續租案。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

辦公室租金每個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5,243,114元(含稅)

辦公室租期:24個月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雙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出具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書。

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辦公營業處所估價金額:

B3樓(B0)、(A2)、B4樓:1,200元/坪(未稅);

5樓、7樓、9樓(B)、11樓:3,040元/坪(未稅)。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陳玉霖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北市估字第000031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向「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係作為總公司辦公營業場所使用。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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