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衛:本公司經董事會通過購買自用辦公大樓不動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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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土地:台北市松山區敦化段一小段782、782-1、782-2、783地號。
建物: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99號八樓之2。
(2)土地及建物: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號。
2.事實發生日:114/7/16~114/7/16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7月16日
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 97.9505平方公尺(約29.6301坪)。
建物面積: 1,020.3948平方公尺(約308.6695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268,000,000元整。
(2)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億為上限。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簽約款支付10%、用印款支付10%、完稅款支付10%、
尾款支付70%。
(2)尚未簽約。
其餘均依合約條件執行。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無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參酌目前市場價格及與賣方議價。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公正第三方獨立鑑價機構鑑價報告。
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270,085,813元整。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蔡明航。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開業證書字號:(109)北市估字第000285號。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經紀人:永慶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
經紀費用:依合約支付。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取得不動產做為公司自用辦公大樓。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於114年7月16日同意通過。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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