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龍: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新任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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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界欣
(2)董事:吳耀勳
(3)董事:徐嘉男
(4)法人董事代表人:周康記
(5)獨立董事:王雅萱
(6)獨立董事:丁澤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4年0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1)董事:吳界欣
(2)董事:吳耀勳
(3)獨立董事:王雅萱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董事:吳耀勳/佳龍環保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董事長
(2)董事:吳界欣/佳龍環保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總經理
(3)獨立董事:王雅萱/誠泰電子(吳江)有限公司 董事長/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婁葑鎮斜塘東富路37號
(2)江蘇省蘇州工業園區婁葑鎮斜塘東富路37號
(3)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經濟開發區蘆蕩路168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電子廢棄物回收處理及買賣
(2)電子廢棄物回收處理及買賣
(3)電腦主機板、板卡及數位機上盒等新型電子產品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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