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新增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4/05/22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鍾明峰(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郭政輝(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鍾明峰(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可項目如下:
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昆山鼎昌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昆山鼎盛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董事:郭政輝(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許可項目如下:
欣興同泰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本案之股東表決權數佔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的99.56%,已超
過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2/3以上,本議案經出席股東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鍾明峰(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董事:郭政輝(欣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鍾明峰
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昆山鼎昌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昆山鼎盛鑫電子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董事:郭政輝
欣興同泰科技(昆山)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昆山鼎鑫電子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蕭林路168號
昆山鼎昌鑫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蕭林路168號
昆山鼎盛鑫電子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蕭林路168號
欣興同泰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中國江蘇省昆山市玉山鎮漢浦路999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電子零組件製造、銷售及印刷電路板之加工製造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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