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裔:更正114年4月14日-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2025-04-15 11:45null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台灣銘板:本公司組織調整取消執行長職務案下一篇達邁: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114年度第1季轉換普通股之情形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