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程式: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股東常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5 17:37
第3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3/0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4/05/22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386號(301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3年度營業報告書。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書。
(3)11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案。
(4)本公司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 113年度決算表冊。
(2)本公司113年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章程修正案。
(2)本公司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3/24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5/2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 165 條訂:自114年3月24起至114年5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最後過戶日114年3月23日,故現場過戶者請於114年3月21日下午4時30分前親洽或以
掛號郵寄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許昌街
17號11樓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4年3月23日郵戳為憑。
電子投票行使期間,自114年4月22日至114年5月19日止。
(2)依公司法第172-1條、192-1條及216-1條規定,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已發行
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相關事宜如下:
受理期間:114年3月15日至114年3月24日止。
受理提案處所: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402號7樓
(一)凡有意提案或提名股東應於114年3月24日下午五時前,
將申請書表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
親送或以掛號函件送達受理提案處所。
(二)股東所提議案以一案為限,提案內容若有違反公司法
第172-1規定者,均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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