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矽: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會同意授權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20 18:57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2/20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應募人之選擇將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之。
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50,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5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
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惟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發行價格,在不違反上開原則下,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
時市場狀況及在符合上述規定為依據下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本公司為因應策略聯盟發展或充實營運資金或償還銀行借款或購置
機器設備或轉投資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
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可
確保公司與策略性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求
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與已發行之普通股權利義務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
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於普通股不超過50,000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
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以私募方式或公開募集方式擇一或以搭配之方式辦理。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