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成科:代子公司昆山元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告,配合政策性搬遷擬簽署企業搬遷協議書(補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19 17:01
第20款
1. 原公告日期:
111/12/23
2. 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
本案尚有人員安置費、無法拆遷之設備損失、設備運輸之搬遷重置費及相關稅賦
等將會陸續發生,處分損益需待完成搬遷並經會計師查核後確定金額。
3. 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本案截至113年12月31日已完成搬遷,113年度已認列處分損失及各項費用
收入、費用及稅賦於實際發生時認列。
4. 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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