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代子公司台泥嘉謙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嘉義義竹漁電共生F區案場相關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2-13 18:26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2/13
2.公司名稱:台泥嘉謙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泥嘉謙綠能”)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澄清媒體詢問。
6.因應措施:
台泥嘉謙綠能為響應政府能源政策,支持漁電共生,於嘉義義竹鄉投資漁電共生
案場。針對義竹一期F區案場,嘉義縣政府因單一地主未能養殖部分魚池,於
2024年12月9日發函廢止義竹一期漁光案F區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下稱”廢止
處分”),基此經濟部於2024年2月10日進而廢止F區工作許可證,已嚴重影響其他
多數合法養殖戶的權益,台泥嘉謙綠能認為廢止處分有違比例原則,已依法提出
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以避免對業者及正常養殖戶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並對
該地主提出仲裁主張權利。
台泥嘉謙綠能已盡最大努力與該地主溝通,但未能達成共識。鑒於台泥嘉謙綠能
與該地主簽署並經公證所賦與之完全合法養殖權利,並為配合國家綠電政策、兼
顧良善養殖戶生計,台泥嘉謙綠能現已完成養殖準備工作,以化解單一養殖戶破
壞漁電共生成果之僵局,並確保國家漁電共生美意能成功執行,相信政府將會保
障誠信企業與守法養殖戶的權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義竹一期其他各區案場不受影響。前述廢止處分之訴願及停止執行申請,現仍由
農業部審理中尚未確定,對本公司具體財務影響尚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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