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交所:對陽光100中國(02608)以及八名董事的紀律行動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6日專訊》聯交所公布,批評陽光100中國(02608-HK);譴責執行董事兼主席易小迪;執行董事兼副主席范小沖;批評非執行董事范曉華;非執行董事王功權;獨立非執行董事顧雲昌;獨立非執行董事黃博愛;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春平;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波。
聯交所指,相關董事須完成有關監管及法律議題以及《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24小時培訓,當中包括以下內容各至少3小時:董事職責;《企業管治守則》;及《上市規則》第十三、十四及十四A章的規定。(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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