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揚:公告本公司董事等3人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0-18 18:12
第2款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
(1)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稱投保中心)
(2)本公司董事 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13年度矚訴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13/10/18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董事 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等3人,於今日接獲投保中心依證券
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1款、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第1項規定,
為本公司向本公司董事 劉安(日+告)、呂英誠、鄭紹廷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之代表訴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庭 案號:113年度矚訴字第1號),訴訟標的
金額合計為新台幣1,321,670,000元。
6.處理過程:
本公司將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將依法處理,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合法權益。
9.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2款所定對
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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