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滬專電》特斯拉上海車展事件終審:車主判賠增至7萬人幣
經濟通新聞 2024-08-07 09:15
《經濟通通訊社駐滬記者林雯婕7日上海專電》據內地媒體報道,特斯拉訴「上海車展事件」西安李某名譽權侵權一案迎來二審判決,李某應賠償特斯拉的金額由一審的2000元(人民幣.下同)調整至70000元。李某上訴理由不成立,法院對李某的上訴主張不予採納。
同時,法院委託的司法鑑定機構對涉案車輛進行鑑定,鑑定意見為:特斯拉車輛制動系統正常有效無故障,符合相關技術標準。
去年11月,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西安李女士名譽侵權責任成立,須向特斯拉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2000元,同時承擔車輛鑑定費。
西安李某於2021年3月駕駛特斯拉發生交通事故,隨後在2021年4月19日和河南張某一起身穿「煞車失靈」字樣的服裝在上海車展特斯拉展台維權。其中,站上車頂的河南張某已被認定侵犯特斯拉名譽權。今年5月30日,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某公開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各項損失合計172275元。
此外,同樣在今年5月30日,汽車博主封士明起訴特斯拉名譽權糾紛一案,法院駁回其全部訴求;特斯拉起訴封士明名譽權糾紛一案,法院判決封士明公開發表致歉聲明並賠償特斯拉25萬元。(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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