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聯:公告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20 15:1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皮華中、學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俞允、
學鼎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代表人:趙欣媛
獨立董事:楊千、陳國華、張莎未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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