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人工智能事故或涉私隱及道德等問題需注意風險
經濟通新聞 2024-06-12 09:42
《經濟通通訊社12日專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布《人工智能:個人資料保障模範框架》,涵蓋4個範疇,為機構在採購、實施和使用人工智能(AI)系統處理個人資料時提供建議,降低個人資料外洩的風險。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在電台節目上表示,相信本港會有愈來愈多機構使用人工智能,所以想提醒要注意的風險,特別是風險高的範疇,應加強人為監督。
她舉例稱,如要以人工智能協助為疾病斷症,就屬於高風險,因而每個流程都應有該醫護人員審核,以減低出錯的機會,如果只提供資料予客戶的人工智能系統,風險相對便較低,或可全自動化操作。
鍾麗玲指,框架亦提到涉及人工智能事故應變系統的6個步驟,先介定是否屬於人工智能系統的事故,繼續作出通報,防止擴大,作出調查以及如何復原等。(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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